党风廉政教育“一把手”专刊(2018第10期)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8-10-26

答好扫黑除恶的“综合试卷”

 

因村民反映污染问题,派人深夜强行拆除其房屋;开赌场非法牟利,再以贿赂、造假等方式当上村支书和村主任;花力气美化包装自己、搞形象工程,背地里却用毒品控制村两委成员……前不久,河北石家庄警方打掉一个横行乡里的涉黑组织,干部群众无不拍手称快。

安定有序、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可说是基本的公共产品。今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吹响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号角,展现了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的坚定决心。截至7月底,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案件3.4万余起。雷厉风行的举措,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的嚣张气焰,对纯洁党员干部队伍、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社会风气为之一新,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诸如“村霸”等黑恶势力,为何会成为一些地方难以治愈的顽疾?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基层涉黑组织往往攀附地方政治、经济资源,头顶“保护伞”、手握“摇钱树”。有些壮大后的黑社会组织还能“自我洗白”,“转身”成为合法组织。此外,我国地域广阔、人口基数大,越是到基层,公共资源特别是维护公共秩序的执法资源就越显相对欠缺,难以对涉黑组织形成有效震慑。对此,不少地方在扫黑除恶行动中坚持“一案三查”:查办黑恶势力犯罪,追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事实证明,将更多警力下沉到基层,深挖根源、一查到底,有利于彻底清除黑恶势力的生存土壤。

扫黑除恶是维护公共安全的必答题,也是大国治理的思考题。打击基层黑恶势力,不仅需要执法的力度,更需要激发基层治理的智慧。比如,有的村庄在涉黑组织被铲除之后出现“治理真空”,怎样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保证发展的连续性、稳定性?再比如,有的地方涉黑组织与宗族势力纠缠在一起,怎样在除恶务尽的同时,推动构建健康有序的乡土秩序?针对这些现实问题,有的地方尝试选派大学生村官或下派公职人员到基层任职,或者探索先进村与后进村组成联合党委的共同管理模式,既有效瓦解地方黑恶势力,又实现治理资源的整合提升。类似举措和经验,值得认真总结。

也应看到,扫黑除恶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不久前,根据《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方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轮督导工作全面启动。其中主要任务之一,是以督导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沿着正确方向深入开展;督导工作围绕的六个重点之一,也是要依法严惩,严守法律政策界限,严格依法办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是运动式治理,更不可能无所依凭,只有遵循明确的法律规范和程序要求,才能体现执法的严肃性、展现法律的权威性,最大程度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效能和社会效益。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5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这些案例启示我们,扫黑除恶不单是一道如何惩治犯罪、维护治安的考题,更是一套整肃贪腐、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基层治理的综合性试卷。答好这张试卷,需要行政、司法资源相互配合,需要上级组织、下级单位协同并进,需要多个部门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只有建立起符合法治要求的现代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才能让平安幸福的阳光照亮社会的每个角落。

(摘自《 人民日报 》2018年10月22日05 版)

 

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

 

10月17日是第五个国家扶贫日。今年扶贫日来临之际,十九届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正式启动,将对内蒙古、吉林、安徽等26个地区和单位进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强化巡视监督、推动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必将为新形势下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脱贫攻坚是硬仗中的硬仗,必须付出百倍努力。把好监督执纪关、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是决胜全面小康、落实好扶贫政策的重要环节。党的十八大以来,从明确一把手负责制、“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把抓”,到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和最严格的考核评估体系,再到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脱贫攻坚作为一项政治任务,责任的堤坝越筑越实,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牢。此次专项巡视首次聚焦脱贫攻坚,针对政治责任的监督和落实,正体现了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坚定决心。

过去5年,脱贫攻坚的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农村累计减贫6853万人,减贫幅度接近70%,年均减贫1370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末的10.2%下降到2017年末的3.1%。我们之所以能书写“最成功的脱贫故事”,除了坚定的政策目标、科学的行动规划,关键也在于各级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以坚决的责任落实不断激荡我们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事实证明,哪里有强烈的责任担当,哪里就有生动的脱贫实践。

行百里者半九十。今天,我国扶贫事业取得了历史性的成就,但也要看到,越往后遇到的越是难啃的硬骨头,任务十分艰巨。宏观来看,目前,我国贫困人口总量仍在千万数量级,其中因病、因残致贫比例居高不下,诸如“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发生率高、基础条件薄弱,战胜贫困的难度很大。在微观层面,建档立卡的部分贫困户存在等、靠、要、懒等现象,有的脱贫之后出现返贫,亟待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提高精准扶贫的质量。切实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层层抓好落实,才能解决好这些问题。

越是艰难的工作,越需要踏实的作风。现实中,有的地方在扶贫产业选择上闭门造车,在扶贫项目设计上好大喜功,在工作开展上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有的地方在扶贫工作中陷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怪圈,出现弄虚作假、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等不良现象;有的驻村扶贫干部“蜻蜓点水”,扶贫“雨过地皮湿”,扑不下身子、迈不开步子……这些情况虽是少数,却影响着脱贫攻坚的实效。党中央、国务院继2015年出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后,今年6月再次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自觉强化政治责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中央精神,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确保帮扶工作扎实、脱贫结果真实,我们就能让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推动扶贫事业不断结出新的硕果。

“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华民族千百年来存在的绝对贫困问题,将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里历史性地得到解决。这是我们人生之大幸。”肩负起脱贫攻坚的重任、撸起袖子加油干,我们不仅能战胜贫困,也将在这项对中华民族、对整个人类都意义重大的事业中,标注我们这一代人的奋斗和担当。

(摘自《 人民日报 》2018年10月17日05 版)

 

作风建设“软钉子”为何难拔

 

要求农户自筹资金新建或翻新院墙,搞形象工程让贫困户不堪重负;为应付检查,驻村工作队挂名走读,工作队员拍照片留痕迹……最近,扶贫攻坚中的一些不良典型案例,暴露出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老问题。

针对难以根绝、死灰复燃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中央纪委办公厅日前印发工作意见,全面启动集中整治。改作风走到今天,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在很大程度上得到遏制,但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却不断衍生出“新变种”,成为隐蔽性极强的“软钉子”。一说落实工作,就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一说联系群众,就到基层寒暄一番便扬长而去;一说调查研究,就按照“经典调研线路”走马观花……口头上“落实”,实践中“落空”,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就会成为拦在作风改进之路上的拦路虎。

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由来已久,缘何屡禁不绝甚至不断产生“适应性变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们往往会披上“正确的外衣”,把表态和行动割裂开来,有着一定的隐蔽性。常常是说起来滔滔不绝,看起来热热闹闹,做起来却虚晃一枪、掠影浮光,甚至纹丝不动、依然故我。比如,口头上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却不解决实际问题,让一些企业到处碰壁;表面上支持深化改革却没有实际动作,让一些地方的改革陷入空转境地。这也说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最大危害,还不仅是装腔作势、有名无实,更在于它让一切工作变味走样,最后实事泡汤、好事办砸,埋单的必然是党群关系,受阻的必然是改革发展步伐。

往深层看,官僚主义与形式主义常常如影随形,而且互为因果、相互加强。这也是这两枚“软钉子”难以拔除的原因。那种只唯领导、不管群众的为官心态,那种只顾表面、不顾实效的价值排序,背离了工作的初衷,消解了政策措施的执行和效果,把表面工作变成一种免责工具、当做一种考核绩效,背后是一种“官僚主义导致的形式主义”。一言以蔽之,心态上的官僚主义,导致了行动上的形式主义,只有把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为一个整体集中整治,才能获得正本清源的效果。

这次中央纪委发布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不仅目标明确,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和现实针对性,而且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特点,给出了对症下药的解决方案。一方面,要抓住“关键少数”,承担主体责任。很多时候,问题在下面,源头在上面,作风养成历来是上行下效。如果作为“关键少数”的领导干部不图浮名、不务虚功,那些“调研秀”“扶贫秀”怎会一再上演,那些乱铺摊子、大造“盆景”的项目怎会开工上马?另一方面,要实现协同联动,形成治理合力。把集中整治工作与正在开展的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污染防治和环保问责工作、民生领域相关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要专项工作相结合,就能找到现实的落点,让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无处可藏。

“为政贵在行”“以实则治,以文则不治”。回顾我们党90多年来的历史,每一次吃苦头、走弯路,都往往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盛行有关;每一次大发展、新辉煌,都是在求真务实中取得的。进入新时代,出实招、不搞形式,鼓实劲、不务虚功,我们才能成功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把我们的各项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里,把我们的业绩书写在坚实的大地上。

(摘自《 人民日报 》2018年10月11日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