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2-08-25

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注:以上部门决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监察委员会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三)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察委员会负责。 

(四)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五)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对市监察委的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等申诉。 

(六)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廉政文化建设。 

(七)组织协调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全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防止利益冲突工作。 

(八)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 

(九)承办省纪委监察委、市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18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至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2021年我单位共有编制人数235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123人,退休人数44人,离休人数2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独立二级单位,因此本次决算公开单位为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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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074.9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7.11万元,下降3.02%。主要是 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另行节约,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074.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4.9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07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37万元,占52.75%;项目支出1,925.58万元,占47.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74.95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4.33万元,下降2.73%。主要是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另行节约,压减了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74.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39万元,增长2.22%。主要是因为增人增资(2021年度新增遴选人员15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74.9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5.73万元,占97.07%;科学技术支出119.22万元,占2.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22.7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7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88.13万元,支出决算为2,02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2021年新增遴选人员15名)。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3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834.61万元,支出决算为1,89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追加专案办案费。

5、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22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SWZK项目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9.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5.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93.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7%,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6.51万元,支出决算为82.47万元,完成预算的70.78%,

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完成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及人数较上年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2.51万元,下降81.4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15.91万元,支出决算为81.9万元,完成预算的70.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分车辆维护费未结算,需待第二年验收完成才能进行结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7.56万元,增长50.7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辆车龄大多已超过使用年限,维修维护成本逐年增加,为保障办案安全及日常监督执纪需要,我委严格按照公务用车采购程序,申请购置了1台机要通信用车,2台执法执勤用车,相应地按程序处置3台公务用车,故导致我委2021年度“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超出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7万元,占0.6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1.9万元,占99.3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7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6个、来宾58人次,主要是接待省纪委及中央、省级媒体、各市州交流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1.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64.71万元,是指我委为保障办案安全及日常监督执纪需要,严格按照公务用车采购程序,申请购置了1台机要通信用车,2台执法执勤用车,相应地按程序处置3台公务用车。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9万元,主要是车辆油卡充值、车辆维修维护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9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7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性支出在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均有开支,其中:会议费3.08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委全会及部门会议,人数 316 人,内容为市纪委全会及部门会议;开支培训费28.2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业务培训,人数334人,内容为纪检业务培训、选送至中纪委、省纪委培训及遴选公务员相关考务培训;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支出。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2.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15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部门2021年整体支出4074.9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925.59万元,本年度无重点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详情请见附件。

(1)部门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情况。 

 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市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锚定营造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目标不动摇,以上率下立规矩、树新风,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一线和群众身边延伸。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忠诚履职尽责、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建设现代化新湘潭新征程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委围绕市纪委全会报告提出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情况的预算约束和监管,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较好地完成了以下预算绩效目标: 一是更加突出政治监督,进一步强化“两个维护”;二是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三是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进一步维护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四是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进一步凸显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五是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能;六是更高标准地淬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七是严格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三公经费”使用,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规定。 存在的问题:(一)存在部分绩效目标年底出现资金结余的问题。因2021年度留置场所信息化建设项目在年末处于施工未完成状态,需待2022年春节后进行验收付款,故存在2021年度中央转移资金结存的情况。(二)本年度因购置三台公务用车,三公经费超出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 因我委车辆车龄大多已超过使用年限,维修维护成本逐年增加,为保障办案安全及日常监督执纪需要,我委严格按照公务用车采购程序,申请购置了1台机要通信用车,2台执法执勤用车,相应地按程序处置3台公务用车。故导致2021“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超出2020年度部门决算数。改进措施: (一)我委2021年度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已于2022年3月前按照专款专用用途支付到位,并对该专项资金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二)厉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做到无预算,不支出。    

(2)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无。    

(3)上传附件《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