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3-01-19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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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分类(政府预算)

5、支出分类(部门预算)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工资福利(政府预算)

9、工资福利

10、个人家庭(政府预算)

11、个人家庭

12、商品服务(政府预算)

13、商品服务

14、三公

15、政府性基金

16、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17、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0、专项清单

2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政府采购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监察委员会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3、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察委员会负责。

4、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对市监察委的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等申诉。

6、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廉政文化建设。

7、组织协调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全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防止利益冲突工作。

8、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

9、承办省纪委监察委、市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至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2个正科级附属事业单位:湘潭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办公室和湘潭市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35人(含派驻125人),实有167人(含派驻2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本级(以下简称委机关),附属单位未纳入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81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16.73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59.31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今年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压减15%,故2023年度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81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6.7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59.3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市财政编制文件要求,今年一般性项目支出在上年度的基础上压减15%。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81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16.73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289.1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27.6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527.61万元,主要用于附属单位湘潭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的运转,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案费),清廉文化建设宣传教育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4.32万元,增长18.8%,主要原因是党政综合部门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提高。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3.8万元,主要是因为以下两个原因造成:一是所属下属单位湘潭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管理办公室公务用车1台3.2万元本年度未列入本级预算,而是列入至业务性项目支出基地运转经费中;二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因工作疏忽未列入公务接待费功能科目中,而是列入了其他商品服务支出中,待2023年中预算调整时做更正调整。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10万元,主要用于每年的纪委全会、党风廉政建设会及其他纪检监察系统部门专门业务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培训经费系纪检监察系统业务性培训,相关培训费全部列入至业务性专项组织工作经费中;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我单位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预算经费。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62.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2.4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专业技术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3,81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9.12万元,项目支出1,527.61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务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