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1-08-27

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在市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市监察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市纪委监委机关下设1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至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2个正科级附属事业单位:湘潭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办公室和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本次决算公开为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本级,附属单位未纳入决算编报范围。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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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4,202.0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88万元,增长0.14%;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及工资晋级提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4,182.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2.9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986.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6.42万元,占46.57%;项目支出2,130.14万元,占53.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收入合计4,189.28万元,与2019年相比,增加13.1万元,增长0.31%;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及工资晋级提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86.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0.55万元,下降4.56%。主要是因为按相关文件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86.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6.56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41.0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86.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794.8万元,支出决算为1,85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晋级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2020年度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46.27万元,支出决算为2,07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外调取证等支出减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31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2017至2018年度两位同志工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5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8.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7.9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2%,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42万元,支出决算为57.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8万元,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增加2.49万元,增长422.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接待中央、省级媒体以及交流考察业务的批次较2019年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54.34万元,支出决算为54.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2.85万元,下降4.9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例行节约,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8万元,占5.3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4.34万元,占94.6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0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21个、来宾193人次,主要是接待中央、省级媒体、上级纪委及外来学习考察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4.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0年未购置新车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34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费、燃油费及过路过桥费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9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0.6万元,下降48.23%。主要原因是:按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一般性支出1,832.69万元,其中:会议费3.45万元,主要是指市纪委全会及部门会议;开支培训费47.12万元,主要是指选送至中纪委培训人员的培训费;为提高工作业务能力举行的司法考试培训费;办公费481.41万元;印刷费9.56万元;咨询费1.3万元;水费36.17万元;电费196.17万元;邮电费4.2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254万元;差旅费137.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41.13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8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116.69万元;委托业务费145.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4.3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25.35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5.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3.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3.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15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面对接踵而至的风险挑战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党中央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进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定稳妥推动湘潭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委围绕市纪委全会报告提出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情况的预算约束和监管,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将主要工作职责目标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目标1:永葆初心使命,推动坚定“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完成情况:圆满完成.

1.有效性分析:市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头等大事,全面加强政治建设。市纪委监委把自己、职责、工作摆进去,先后24次召开纪委常委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业务培训班传达学习、集中研讨,把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深悟透。把助力湘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围绕“三高四新”目标定位,聚焦总书记强调的腐败多发领域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出台责任分工方案、开具任务清单,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审查调查首先从违反政治纪律查起,全年共查处违反政治纪律案件22件22人。

2.社会效益性分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政治监督,审查调查首先从违反政治纪律查起,处理、处分首先从政治效果考量,督促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目标2:聚焦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目标6: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作风建设成风化俗。

完成情况:圆满完成

1.成本性分析:安排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经费群预算安排27万元,实际支出27万元,控制率100%。

2.有效性分析坚决护航脱贫攻坚,按照“一人一村、四不两直、吃住在村、走村入户”要求,开展三轮联点督查,对原省定贫困村、省市重点帮扶村和部分基础薄弱村,3353名未脱贫人口、588户脱贫监测户的脱贫进展情况实现督查全覆盖,共发现问题593个,整改到位526个。加强村(社区)“两委”换届风气监督,从严从快查处换届违纪违法违规问题,共受理问题线索92件,查实28件,处理28人。聚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在全省率先开展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基本找出了债务问题形成的原因,挽回了部分损失,启动了违规融资举债问题线索核查。围绕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有关部门解决稻田抛荒、用工荒、贷款难、减费降税不到位等问题。

3.社会效益性分析: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目标3:蹄疾步稳深化改革,健全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

目标8:提升斗争本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完成情况:圆满完成

1经济性分析:组织培训工作专项预算安排79.16万元,实际支出50.48万元,控制率64773%,资金结余较大,成本控制有待加强。受新冠疫情影响,今年原计划要举办两次的培训班只举行一次,故有部分资金结余。

2.有效性分析: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三大攻坚战、审查调查等一线砥砺初心、磨练意志、提升本领。委机关获评“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称号。魏锡庆同志、王沛同志分别荣获国、省先进工作者称号。加大干部内外上下交流、提拔使用力度。深化全员培训,举办6期“廉洁湘潭大讲堂”,举办覆盖市、县、乡三级纪检监察干部的实战业务培训班。坚持以案代训,抽调140余名干部参与办理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的罗年、谭本仲等大案要案,工作成效受到充分肯定。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坚持规范用权,编印《审查调查审理审批流程与常用文书汇编》等系列制度。坚持“刀刃向内”,全市共对4名纪检监察干部立案,处分4人。

目标4:一体推进“三不”,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

目标完成:圆满完成

1.经济性分析: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年初预算安排60万,实际支出60万元;监督执纪监察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29.56万元,实际支出494.6万元;廉政教育基地运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87.1万有;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0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宣教工作经费预算安排年初预算安排136.8万元,实际支出136.8万元;受新冠疫情影响,外调取证差旅费较往减少,故有部分项目资金未使用完,年经济性效益不明显。

2.有效性分析: 市委惩治腐败决心坚定,市纪委监委行动坚决。全市共立案820件,处分815人,移送司法机关29人。在省纪委监委的领导下,查处了湘潭经开区原党工委书记喻湘,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陈震龙,产业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郑昭,九华金融服务公司原董事长刘峰,韶山农村商业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刘兴隆,市青少年宫原主任邱慧等贪腐分子,吹响了园区、政法系统、平台公司、金融等重点领域铁拳反腐的“号角”。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形成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和各职能部门行业监管的合力,核查问题线索105条,查实34条,处分13人,通报曝光7起典型案例。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处置问题线索16条,追缴易地建设费167万余元。做好以案为鉴、以案释纪文章,深刻剖析陈震龙、郑昭等严重违纪违法案,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叛途》《迷失》。坚持“两会一书”制度,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7份,督促涉案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警示教育大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目标5:发挥监督专责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目标7: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推进巡察高质量发展。

完成情况:圆满完成

1.有效性分析;市委组织开展第十、十一轮常规巡察和3次专项巡察,巡察覆盖率达到100%,提前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目标。湘潭巡察经验在全国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班上推介。发挥巡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用,在全省率先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40个,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50多个,动态开展问题整改反馈,《人民日报》予以推介。启动对9个村(社区)的专项巡察,发现并总结13类共性问题,督促解决群众诉求52个,中央巡视办给予充分肯定。不断健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工作机制,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加强对县市区委巡察工作的指导,深化市县巡察联动,建立县市区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报备制度和信息沟通机制。

2.社会效益性分析:中央巡视办给予充分肯定。

目标9:严格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三公经费”使用,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规定。

完成情况:有待加强控制成本支出

1.经济性分析:年初预算1859.03万元,实际支出1856.42万元,成本控制率99.86%,成本控制有待进一步降低。

2.有效性分析:我委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所有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存在的问题 :

一、存在部分绩效目标年底出现资金结余的问题。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我委2020年12月采购了大量的设备,目前供货商因产品紧缺,无法全部供货,暂时还未验收,待2021年验收后再支付;由于新冠疫情原因,今年原计划要举办两次的培训班只举行一次,故有部分资金结余。

二、部分中心工作经费无法列入年初部门预算的问题。例如全市创文、创卫、脱贫攻坚、抗疫等工作任务,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精力。造成我委目前存在基本支出偏紧的压力。

改进措施:

一、在预算执行的过程中,积极与各部室沟通,业务性项目要求先有计划,再有请示报告,严格按照时间进度执行,减少预算与执行的偏差。

二、严格执行年初部门预算,确保各项资金合法合规,例行节约,将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积极作为,主动谋划,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资金使用进度,合理、有序安排使用资金,以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真正做到预算资金使用的科学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doc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