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湘潭市中心医院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4-08-2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2日至12月1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湘潭市中心医院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湘潭市中心医院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一岗双责”,对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结合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立整改责任清单,做到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六个明确”,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第一议题”制度执行不力。

整改情况:做到党委会“第一议题”全覆盖,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走深走实,各基层党组织同步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

2.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到位。

整改情况: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医院年度学习计划,按照计划推进学习。

(二)医院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方面

3.党委会议事规则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湘潭市中心医院党委议事规则》,对院长办公会议题进行核查追踪,督促推进“三重一大”事项按要求落实。责令涉事科室对问题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对涉事科室和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4.党委议事决策不规范。

整改情况:修订《湘潭市中心医院“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推进实施;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强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班子成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定期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5.存在“四个不合理”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医保管理考核奖惩制度》,明确处罚措施。加强综合督查,组织晚查房对三级查房、输血合理性等环节进行质控;组织“四个不合理”和物价收费的专项检查,从流程上规范医疗行为。每月进行医疗重点质量指标通报,每季度开展质量讲评活动,加强医务人员“三基知识”和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组织全院自查自纠,各科室根据“四个不合理”问题清单对照自查。

6.人才流失较严重。

整改情况:推进实施“惠景人才行动计划”,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政策支持。制定并实施《湖南大学附属医院学科带头人引进方案》,拟逐步引进10名学科带头人;加强国际医学领域的合作,拟派出9人参加由省卫健委国合处组织开展的2024年医务人员海外研修项目;积极推送各类优秀人才评选,打造名医名家。

7.干部退出机制不完善。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临床科主任目标考核方案》,发挥考评机制作用,打破业务科室负责人“终身制”。制定实施《湘潭市中心医院中层干部退出管理办法》,明确干部任职最高年龄限制、退出程序、退出保障和免职、辞职、降职等管理举措。

8.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2020年-2023年度工程项目开展自查自纠并整改;重新修订《湘潭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制度,2024年工程项目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建设管理,对涉事科室和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9.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对院内各项建设项目,严格按文件要求,依流程上报各主管部门进行采购审批;院纪委、审计科对招标流程进行全面监督;约谈采购科室人员和招标代理机构,压实主体责任,规范招采行为。

10.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对合同签订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召开零星工程工作例会与应急抢修外包服务合同协商会议,规范各项制度及合同条款,进一步完善合同规范性。

1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明确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领导班子“一岗双责”。院党委与各党总支签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强化基层党组织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期与党员和干部职工进行廉政谈话,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12.纪检监察机构日常监督不严。

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对医院监管对象的廉政档案实行动态管理,收集并动态补充全院管理岗位人员廉政档案材料。根据《湘潭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规定》,加强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促建促治。

13.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

整改情况:对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移送、专项审计、监督检查、上级交办等问题线索,做到严肃问责,依规依纪处置。加强纪检队伍建设,提升执纪能力。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三)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方面    

14.违规支付专项督查(检查)费用。

整改情况:所有专家劳务费的发放均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制度执行,巡察问题反馈以来,未发放专家督导费。

15.违规折现餐费余额。

整改情况:制定《湘潭市中心医院职工餐卡使用管理办法(试行)》,餐卡现已不再退现。

16.为民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2023年11月7日起医院所有区域停止共享微波炉业务,全部改为免费使用。制定印发《湘潭市中心医院标识管理制度》,重新规划、完善相关标识的设计和位置布局。定期对医院内的各种标识进行巡查,并督促各科室对辖区范围内的标识进行管理、维护。

17.便民热线投诉逐年递增,处理满意度较低。

整改情况:投诉办公室定期对投诉事件进行归纳分析研究,督促相关部门、科室及时整改,并将投诉管理工作与绩效管理、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等挂钩。开展“卓越服务效能提升”专题培训,持续开展“文明科室流动红旗”评比活动,加强学科建设,不断提高整体诊疗能力。通过医院内部增设车位、增加车辆进院入口等系列措施,“停车难、进院难”问题目前已得到一定缓解。

18.资产资源收入损失。

整改情况:完善《湘潭市中心医院房屋管理制度》,统一安装智能电表,确保电费及时收取。场地费采取预缴纳方式收取,部分租赁方已缴纳场地租赁费及电费,拒不缴纳者拟按照相关流程进行起诉。

19.为患者退费手续存在不完备现象。

整改情况:修订《湘潭市中心医院患者退费管理办法》,对流程进行规范,通过标准表格形式对退费流程和核查人身份进行明确。持续加强员工培训,熟悉并执行标准的退费规则。

20.费用报销不严格。

整改情况:修订《湘潭市中心医院付款审批管理制度》,加强审核,不符合财务付款规定的票据一律不允许支付。

(四)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1.“三个不直接分管”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湘潭市中心医院财务报销审批制度》,明确非日常项目、重大或特定经济活动的财务收支、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和流程,实行总会计师、医院主要负责人联签制。

22.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不多,担当作为不够。

整改情况:推进调查研究常态化、制度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和医院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走找想促”“四下基层”等调研活动,推动医院发展和群众健康民生等问题的解决,南院区党政管理机构已与本部实行一体化管理,并将配备专职负责人。

23.领导班子厚爱有余、严管不足。

整改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强化理论学习,带头做廉洁自律的表率。领导班子加强对联点基层党组织和分管科室的谈心交心,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推进知纪、学纪、明纪、守纪。

24.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医院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开门见山、敢于亮丑,相互批评一针见血、直截了当,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

25.民主生活会问题整改不及时。

整改情况:医院第十一届工代会已于2023年10月19日完成换届,第八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已完成换届选举等相关工作。

26.“双带双培”工程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加强对专技人员尤其是高知群体人员的联系和培养,建立高知人员管理台账;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吸纳优秀的专技人才入党,力争专技人员党员比例和高知党员比例逐年提升。定期对医院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摸底和梳理,后续将制定“双培双带”工程实施办法。

27.部分支部未完成换届。

整改情况:目前临床和离退休干部党总支5个党总支及下辖26个党支部已严格程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机关、后勤党总支和下辖5个党支部换届选举延期至2024年11月前完成。下阶段将组织党务干部参加市卫健委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并对新提任党务干部进行强化培训,增强履职能力。

28.支部规范化建设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交叉综合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指导和督促及时整改。一对一加强对社区党支部基层党建工作指导,每月定期召开党总支书记例会,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五)医疗质量和管理等方面

29.医疗核心制度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加强十八项核心制度、病例书写和输血法律法规等培训,每月对病历进行重点质控,每季度开展质量讲评活动;组织专家进行终末病历质控,将质控结果纳入考核。通过手术室查房、晚查房等方式对核心制度落实进行检查,重点对手术患者、输血患者等进行检查。

30.存在不良事件漏报现象。

整改情况:修订印发《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制度》,组织各科室部门集中学习,加强监督与管理。开展沟通技巧培训,提高沟通技巧能力。开展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预防与处置培训,提高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预防与处置能力,增强员工主动上报意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落实奖惩措施,减少漏报率。

31.纠纷病例未进行根源分析。

整改情况:修订《湘潭市中心医院医疗纠纷(事故)责任追究管理规定》,规范医疗纠纷根源性分析的方法。由医疗质量与安全委员会和医务科督导当事科室对纠纷案例进行深入讨论分析,确定事件的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并根据规定将经济和行政处罚落实到具体责任个人。

32.一院多区的同质化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实际情况,以楼层为单位组成联合快反小组,召开快反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各自的职责,并对新组合的楼层快反小组组织应急演练。

33.学科建设不规范、学科之间互通不够。

整改情况:对没有独立封闭病房或床位数不达标的ICU予以取缔;对全院ICU进行规范名称,统一培训,统一质控。鼓励各平台科室积极参与医院MDT团队,开展多学科诊疗服务。探索举行影像-病理MDT讨论会议,增加学科交流,提升疑难病例诊断符合率;积极推进大学科建设。

34.院科两级衔接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成立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明确各委员会职责,并根据职责范围制定三年规划,七大体系进行相应工作。由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收集工作完成进度,按月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汇报,形成全面质量月报,对重点工作与重点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持续改进。

35.院科两级的质控指标不明确。

整改情况:成立医院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逐步完善全面质量指标,并写入质量月报中。分解国家质量安全改进目标到各责任科室,按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并公示。

(六)巡察整改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36.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严。

整改情况:院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落实。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医院年度重点工作和党建重点任务,一体推进整改,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37.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推动职责范围内巡察整改任务落到实处还有不足。

整改情况:制定实施《湘潭市中心医院工作人员违纪违法处分办法》,督促基层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工作纪律的宣传与培训,定期通报违反纪律的人和事,并依据组织原则和法律法规,对违反纪律的情况进行严肃处理。

38.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开展财务、审计内部自查,坚决杜绝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对医院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自查,制定廉政风险点的防范措施。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带头。增强党委班子担当意识,切实承担好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促进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好领导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示范引领作用,既督战也参战,既挂帅也出征,持续营造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进一步强化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三)进一步强化建章立制。突出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整改机制、长效协作机制、长效督办机制,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将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压紧,使制约医院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得到更好更有效地解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58214883,地址:湘潭市雨湖区和平路120号湘潭市中心医院,邮政编码:411100。

中共湘潭市中心医院委员会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