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1日至12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5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总工会党组自觉担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迅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对巡察整改要求上来。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定期调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和进度随时调度。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协调、亲自推动解决整改中重要问题,带头认领9项问题、落实整改措施33条,起到以上率下作用。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思想政治引领存在差距方面
1.“第一议题”制度贯彻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湘潭市总工会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加强对“第一议题”学习内容的研究。抓好会后督查督办,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工会系统落地见效;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和办公室对“第一议题”学习情况开展列席旁听。
2.职工思想政治引领阵地缺失。
整改情况:成立市总工会市工人文化宫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各专业小组;完成相关土地手续,对市工人文化宫项目建设的规模、功能设置、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作出规划,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已通过市预决会审议,并上报省财政厅评估论证。
3.理论中心组学习不深,学习记录不齐全,研讨交流存在走形式情况。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提高工作计划性,制定了2024年学习计划。今年已完成6次中心组学习,每次研讨重点发言人员不少于1/3,中心组其他成员均参加了研讨发言。
(二)聚焦主责主业力度不够方面
4.维护职工权益不到位。
整改情况:依托“莲城工会”微信公众号建成了“湘潭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服务平台”,为职工提供24小时在线的专业律师一对一法律维权服务;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为主要内容,制发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并在市总工会官微进行公开发布;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补助新就业形态单位(联合工会)33家,组织3291名新业态劳动者参加工会职工医疗互助活动。
5.少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未参加工会组织,不能参加工伤保险。
整改情况:加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关爱,指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建会入会;已通过市政协提案、各级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等多种方式反映、呼吁、倡议新就业形态参加工伤保险。
6.服务职工工作做得不精准,便民利民的工作做得不到位,工会代表职工发声比较弱。
整改情况:主动提请和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一法一办法”(《工会法》和《湖南省实施〈工会法〉办法》)执法检查,对所有县市区和部分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向全市相关用人单位公开发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并在市总工会官微进行发布;每周3个工作日安排专业律师值班接访,已将律师联系方式张贴到部分工会驿站,落实常态化为工会会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7.工会经费征缴未做到应征尽征。
整改情况:在市人大常委会“一法一办法”的执法检查中,全面查清11家单位欠缴工会经费情况,形成问题清单;召开工会经费收缴工作推进会,对欠缴单位下发补缴通知书,已收到9家单位先期补缴款。
8.工会户外劳动者驿站建设和运维标准不高。
整改情况:加大工会驿站专项资金投入,推动工会驿站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建立健全每月暗访工作机制,通过暗访形式走访58家工会驿站,发现问题并整改到位。引导各级工会组织利用工会驿站阵地,常态化组织开展关爱户外劳动者的志愿服务活动,在“送温暖”“迎五一”、防汛救灾等工作中,全市工会驿站组织各类活动53场次。
9.绩效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下发《关于开展编报2024年度市总本级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工作的通知》;年底各部室上报预算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各部室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评价,确保预算资金合理使用。
(三)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0.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存在短板弱项。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2024年湘潭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计划》《关于建立健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深入全市产改试点企业及园区开展产改督查指导工作,促进各项政策及改革措施落实落地,2024年5月,湘潭市产改工作经验入选全国总工会第3期重点工作创新案例。
11.技能人才占比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整改情况:推动出台《湘潭市培育激励湘潭工匠人才10条措施》,从政治关怀、成长激励、生活关爱等多方面提升工匠人才的待遇和地位;推荐选树一批“湖湘工匠”,我市共有14名同志获评第二届“湖湘工匠”,其中有3名同志获评“湖湘杰出工匠”;湖南省公布首批企业首席技师共7人,其中湘潭5人;与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举办2024年湘潭市职工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以赛促练强技能。
12.推动高质量发展紧迫感不强,服务职工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采购米油物资,对困难职工和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者开展春节走访慰问。完成办公楼南栋一楼服务职工综合体的施工建设,并已正常开展各项工作业务。
(四)工会资产管理存在重大风险方面
13.未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租户对北院建筑主体大范围改动。
整改情况:已通过法律程序收回市总北院的管理使用权,采取系列措施全面加强工会资产的管理。严格执行《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工会资产出租程序,确保后期新承租户符合资质要求。
14.工会资产收益流失。
整改情况:通过调查全面摸清了北院公房租赁情况和欠缴底数,采取法律手段全力推进追缴工作;出台了《湘潭市总工会本级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方面
15.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及时调整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2024年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组织召开全市工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与分管部门工作人员至少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提醒;深化“清廉工会”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会系统党员干部廉政档案。
16.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失之于宽”。
整改情况: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审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和湘潭市总工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制定下发《加强市总工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意见》《开展廉洁家访活动实施方案》,发放《助廉家书》,倡导家属做好助廉、守廉工作。
17.对二级机构监督管理不严。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落实湘潭市《关于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着力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实施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全面清查不规范发放的公务补助,并对超标准发放的部分全部予以退缴;健全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六)重点领域管控存在风险方面
18.落实国有资产租赁政策不精准,盘活存在风险。
整改情况:制定《湘潭市总工会本级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组织学习《工会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市场调研分析,请第三方单位对市总北院公开招租进行价格评估,出具《价格评估报告书》,为下一步公开招租提供科学依据。
19.规范履职有偏差。
整改情况: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组织开展湘潭市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评定工作;专项资金分配使用、荣誉评比授予等方面,坚持严格依据文件执行,在此基础上尽量扩大覆盖面、体现层次性,让符合条件的地方、行业、系统、单位都有参与感、价值感、代表性。
20.项目执行不规范,合同经费随意调整。
整改情况:开展责任追究,相关部室负责人分别就此问题作出深刻检讨;强化预算控制,严格按年初预算和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的预算价格开展招标工作;与中标方签订了规范的服务外包合同,坚决按合同价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开展工会经费审计业务培训,加强各业务部室负责人对财会、审计政策及业务的了解。
21.工会福利发放监管不到位,职工满意度不高。
整改情况:印发《关于动员全市广大职工会员积极参与激发需求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工会将全年节日慰问费等工会会员福利采取电子消费券的方式发放;约谈相关公司负责人,责成该公司制定了服务风控机制及投诉处理应急预案,确保使用消费券的会员都能正常使用、满意消费。
(七)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方面
22.会计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差旅费报销手续,确保原始凭证齐全,符合规定;严格执行《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23.厉行勤俭节约意识不够强。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计算公积金缴存基数并相应调整;按照《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活动奖金发放次数;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湘潭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控制培训各项费用支出。
24.工作用餐开支不规范。
整改情况:全面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内公务接待的通知》规定,坚持公务接待事前审批制度,完善报账手续,确保手续齐全、资料合规。及时将用餐信息录入“互联网+监督”平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接待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公务接待能力。
25.职工福利支出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机关工会工作人员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在今后的经费开支中,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未杜绝方面
26.“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行动抓得不实。
整改情况:制定《持续深化“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关于深化整治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4年湘潭市总工会公务员平时考核劳动纪律检查安排表》等,每月由党组成员带队督查,不定期对市总机关、二级机构开展劳动纪律抽查,督查结果及时在工作群中通报。
27.为劳模群体服务主动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做细做实劳模管理服务,为10户困难劳模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2024年计划完成劳模、技术工人疗休养1000人次以上。严格按要求落实劳模各项待遇,及时发放劳模慰问金、生活困难补助金和特殊困难帮扶金。组织各级工会加强对国省市三级劳模的走访,常态化收集了解并帮助解决劳模特别是困难劳模的利益诉求。开展全国劳模健康管理信息登记工作,采取上门服务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劳模申请困难补助(帮扶)的相关手续。
28.突击式向基层交办任务,“朝发夕收”的情况仍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建立工作月调度机制,向基层交办任务时预留充足的时间。每月收集整理《市总工会月重点工作计划安排表》,由党组书记签发执行,坚持轻重缓急合理调度工作安排。
29.工作作风不扎实,资料审核不严格。
整改情况:立行立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问题形成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建立健全筛查工作审核机制,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建立数据定期核查机制,采取数据抽查、信息化比对等方式,最大程度减少误差,及时发现疑点数据,并反馈处理。
(九)领导班子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30.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科学高效。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共湘潭市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并严格执行,对上会议题做到会前充分沟通,会中认真讨论,会后抓好落实。强化党组会议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经审办、财务资产部列席会议。
31.党组班子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认真不严肃。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中共湘潭市总工会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湘潭市总工会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和规范党组班子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小组)组织生活会制度。2024年1月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市总工会党组班子、成员问题整改措施共计72条。
32.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意识不强、内容把握不准、程序方式不规范。
整改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提醒,严格履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把公文政治关、程序关、内容关、文字关,确保符合文电管理要求。
(十)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33.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组工干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干部人事工作业务能力。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专项审核“回头看”,对近年来干部选拔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对不规范资料进行清理整改。
34.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整改情况:制订《湘潭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的工作方案》,强化老中青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加大对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合理利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科学合理调整各部室工作人员。
35.干部队伍青黄不接。
整改情况:制订《湘潭市总工会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的工作方案》,提拔正科职干部4名,提拔副科级干部2名,其中年轻干部3名,配齐配优了工人文化宫、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领导班子;完成市总工会二级事业单位人才引进2人,完成申报2024年市工人文化宫公开招聘2人的工作任务。
(十一)落实党建主体责任不实方面
36.党建引领业务工作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学党规条例 强党员意识”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对现有党建文化阵地进行严格排查并及时整改更换,对机关走廊及楼道进行整体规划,打造机关党建文化阵地、廉政文化阵地,进一步浓厚机关党建氛围。
37.机关党委政治功能弱化,组织功能缺失。
整改情况:依据机关党建工作要求制定市总工会全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年度党组及党组成员抓党建工作安排;严格按制度要求落实党组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制度和机关党委研究党建工作制度。
38.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谨。
整改情况:开展“学党规条例 强党员意识”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内法规条例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严格落实组织程序,确保专题组织生活会、双述双评和“三会一课”组织严谨细致、规范有序、程序合法;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党内法规条例学习运用;严格按要求落实组织生活,规范会议记录。
(十二)巡察整改不够不力方面
39.上一轮巡察指出的出借租金给其他单位问题,目前仍未按时收归。
整改情况:相关手续已办理,2024年1月已进行账务处理。
40.两处工人文化宫资产因遗留问题,至今没有办理产权证。
整改情况:梳理上轮巡察整改未能完成的原因,咨询相关办证手续及流程,确定新的整改思路;召开原湘纺、原湘锰工会资产会商会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新思维、新方法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尽全力促整改。查询到相关缺失的关键性文件,用于办理过户手续。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强化督导督查,确保整改成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加强建章立制,突出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和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抓好成果转化应用,将整改形成的经验做法和措施固化下来,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实现整改工作常态化,整改成果长效化。
(三)巩固整改成效,助推经济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工会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在问题整改中拓展工会创新思路,在责任落实中走好新时代工会赶考之路,助推湘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58227670,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湖湘西路6号,邮政编码411100。
中共湘潭市总工会党组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