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1日至12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工商联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工商联党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牢整改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党组书记坚决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组织班子成员、部室中心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带头主动认领问题,逐条分析原因,逐项研究措施,牵头起草巡察整改方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整改实效推进工商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要求不深入,促进“两个健康”工作不够扎实方面
1.党组对优化营商环境主观评价工作抓得不细、不实。
整改情况:主要负责人下沉一线,督导各县市区、园区分类施策、包干走访。制定我市营商环境主观评价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职责分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省营商环境主观评价工作纳入对县市区(园区)、相关市直部门统战工作绩效考核指标。通过市县两级通力协作,我市省营商环境主观评价排名全省第二,市工商联获评湖南省政府打好优化发展环境持久仗表现优异单位、2023年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
2.“三湘民营企业百强榜”上榜企业不多,与市委、市政府对我市上规模民营企业培育规划存在一定的差距。
整改情况:对我市2023年度生产总值达5亿元以上规模企业进行调研摸底,对上规模企业进行数据库更新和数据资料归档。截至6月底,已完成17家上规模企业的资料收集和入库工作,并将相关资料上报省联有关部门,参评2023年度“三湘民营企业百强榜”。
3.解除民营企业发展难点、痛点、堵点的思路不宽、措施不多。
整改情况:与两家银行举行融资座谈会,累计为会员企业授信达到220亿元。与有关部门协作举办了重点项目政银企融资洽谈对接推介会,相关银行机构分别与3家重点项目企业签订了融资协议。
4.会员发展工作主动性不足,存在会员覆盖面窄、结构不优、行业龙头企业不多等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与有关市直部门、县市区工商联的联系,通过引荐、推荐等方式加强与优质企业的衔接和联系,争取其加入工商联,今年共吸收优质新会员23家。
5.在“联”字上做得不够,部门沟通合作机制有待强化。
整改情况:制定《湘潭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关于进一步优化直属会员团队工作的通知》,推动市工商联(总商会)分团活动的开展,今年共开展团活动8次。进一步加强与非公经济人士的联系,先后与有关部门协作开展民营企业安全生产大讲堂、“法治护航·亲商面对面”活动等活动,合力服务非公经济发展。
6.引导民营企业协同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引导工商联届政协委员参政议政,2024年以来,已收集上报社情民意6条。进一步加大“万企兴万村”工作力度,截至6月底,全市参与乡村振兴民企总数已达337家,兴村项目总数404个,兴村总数178个。持续推动我市40个特色产业村与80家左右的民营企业和商协会“一对一”重点扶持,拟在年底对标杆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和表彰。
7.助力企业依法维权力度不够,商协会组织商事调解中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会同统战部制定《湘潭市服务民营企业“亲商管家”品牌建设总体方案》,畅通维权投诉渠道。建设湘潭民营企业之家,作为常态化接待民营企业家的场地,预计8月底完工。5月举办2024年市委政法委与市工商联联席会议暨“亲商面对面”座谈会,针对会上7名企业家提出12条诉求与意见建议,明确责任部门进行办理答复。对纪委交办的企业诉求积极处理,自觉接受纪委监督。6月与法院举办商事调解工作交流会,联合制定并印发《商事调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重新选聘21名调解员,并举行调解员受聘仪式。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作风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8.会风不实,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的情况。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市县两级工商联定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和工商联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市县两级工商联交流日常工作、定期调度重点工作,形成了市县两级工商联上下联动、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题审批”制度,做到“无审批,不上会”。
9.工作开展不认真、走过场,对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持续支持指导相关协会开展好协会建设工作,协助相关协会与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好行业规范工作;对相关政协委员提出的具体工作期望,不能办理的,予以解释澄清;依据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出台《关于激励商协会助力湘潭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试行)》支持商会发展。
10.清廉民企建设有短板。
整改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了2024年清廉民营企业建设示范点,将2家企业调整出创建示范序列,新增9家党建基础好、创建意愿强的企业。2024年以来,开展清廉建设宣讲1次、入企开展清廉民营企业调研1次、现场学习交流1次。
11.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报销票据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财务知识培训,确保财务凭证的完整性,及时完善相关财务手续。
12.多笔费用支出手续不齐全,报销凭证不规范。
整改情况:举一反三,组织财务人员对相关凭证进行再次核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学习《湘潭市工商业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湘潭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十七届执行委员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选派财务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年度财务工作培训。
13.节日慰问物资款直接付个人账户。
整改情况:选派财务工作人员参加全市年度财务工作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财务能力水平;组织银行来我会为干部职工开展公务卡集中申办,有效杜绝货款直接支付个人账号的问题。
14.超标给付讲课费。
整改情况:严格经费管理、报销程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完善财务制度,制定《湘潭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十七届执行委员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15.工作用餐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湘潭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用餐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接待餐和公务用餐审批制度,确保工作餐支出真实,杜绝不合规支出的发生。
16.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牢,超标准安排住宿。
整改情况:严格遵守省市关于商务接待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
17.商会的培训、活动等费用没有从会费中列支。
整改情况:做好2024年度会费支出预算,经党组会议研究后报请市工商联主席签批后,经主席会长会议或常委会议通过并实施。2024年度使用会费组织民营经济人士开展暑期谈心、学习培训等,进一步推动总商会会费用好用活。
18.商会财务制度不健全,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湘潭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十七届执行委员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做到科学使用会费、规范支出会费。
19.分团经费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今后相关工作经费的拨款,由团成员讨论决定后拨付指定会员企业公司账户,分团经费的使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20.商会账记账不及时。
整改情况:与总商会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明确及时记账等财务要求,严格按照《湘潭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十七届执行委员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施行。
21.谋划下属企业发展不够。
整改情况:党组加强对下属企业日常工作的领导,纳入工商联年度工作内容;积极帮助下属企业想方设法盘活资源,充分利用市工商联会长群、商会群、会员群等各种渠道开展广泛宣传。
(三)贯彻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不到位,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22.党组会议和主席会议职责不清、边界模糊。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原文学习《湘潭市工商联主席办公会议工作规则》《中国湘潭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明晰了党组会议和主席会议职责,并明确主席会议必须由主席或者副主席主持。
23.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湘潭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十七届执行委员会会费收支管理办法》《湘潭市工商业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对财务管理的认识和理解;举一反三,组织对财务凭证资料进行全面清查核对。
24.党组成员和普通党员开展谈心谈话只注重工作交流,对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醒较少。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对谈心谈话的目的意义、范围和对象、原则和内容、方法和要求进行了详细明确;重点聚焦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党组成员于5月底之前,分线开展谈心谈话1次。
25.部分干部提交的学习心得体会、发言材料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机关党支部制定机关读书实施方案,鼓励党员写心得、谈体会,鼓励党员参加“解放思想大讨论”金点子活动建言献策,党员参加“解放思想大讨论”交流发言;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每月安排3名党员参加研讨交流。
26.支部组织生活会缺个人自我批评记录。
整改情况:党支部书记找支部党员谈话,就严肃组织生活会作出要求,提醒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并规范做好组织生活会记录;机关党总支、机关党支部委员班子分别于2024年5月30日进行了换届。
27.党员教育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工商联商协会党委全面从严加强党员管理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涉事党员同志重点谈学习体会和教训,为全体党员上一堂以身说法的党课;工商联商协会党委直管党员的纪律意识进一步提升。
28.指导基层商会党的建设工作乏力。
整改情况:在市派党建指导员基础上,市工商联商协会党委指定部分机关干部为各支部党建联络员,组织所属支部书记赴先进党支部参观学习,学习浙江商会创建市级标杆党支部经验,加大对功能型党支部指导和支持力度。
29.党组对干部职工思想掌握不清。
整改情况: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谈心谈话工作的通知》,市工商联党组成员于5月底之前,已分线开展谈心谈话1次,进一步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
30.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加快配强、配齐下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已提拔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担任办公室主任,已明确主持部门工作的95后年轻副科职干部1人,推动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得到优化。
31.干部培育力度、交流举措不强。
整改情况:加大推荐干部交流的力度,向市委推荐1名优秀干部交流至市贸促会任职1人,交流至市政协工作1人,市工商联机关内部交流部门负责人1人,进一步提升工商联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用好职级晋升的“激励”作用,巡察以来向市委推荐职级晋升干部2人。
32.存在混编混岗的情况。
整改情况:在下属事业单位主持工作的行政编制干部已回机关工作;借调在机关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全部回编制所在单位工作。下一步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落实干部交流轮岗制度,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做好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科学调配。
(四)整改不彻底方面
33.审计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外单位向总商会借款长期未归还。
整改情况:目前已收齐各单位欠款,以转账形式归还市总商会。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带头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从严从实,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会党组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推动作风持续好转。
(三)持续深化整改,确保取得成效。坚持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坚持把巡察整改“回头看”融入工商联工作的各方面,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着力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自查自纠、标本兼治,把整改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整章建制、堵塞漏洞、推动工作的过程,推进工商联各项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731-52818059,地址:湘潭市双拥南路99号同舟大厦803办公室,邮政编码:411100。
中共湘潭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