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1日至12月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妇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4年1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妇联党组全面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细化分解具体问题,形成整改台账。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构建上下协同、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每月初召开工作例会,督查督办整改任务落实,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倒排任务、挂图作战。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缺失,引领各界妇女群众发挥作用不明显方面
1.贯彻落实第一议题不到位。
整改情况:建立“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台账,所有党组会均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第一议题。
2.推动落实《“十四五”时期妇联事业发展规划》有差距。
整改情况:组织召开2024年湘潭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统计监测培训会,针对重点难点指标任务进行有针对性地讲解和指导,有效推动两个规划的各项指标如期完成。利用“三八”妇女节、三下乡等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两个规划”、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积极推动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培训进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院校。
3.在引领服务女企业家、服务农村妇女就业方面做得不够。
整改情况:指导女企业家协会成功换届,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 助推湘潭高质量发展”女企业家座谈会;走访调研女企业家,协调相关单位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难题。发动全市各级妇联联动各级人社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招聘活动;发挥市农产品女经纪人协会力量,吸纳农村妇女就业;推荐10名同志认定为湘潭市“返乡创业巾帼先锋”优秀代表。
4.女性科技人才没有成立组织。
整改情况:摸底收集湘潭市女科技工作者名单,积极物色协会会长、理事等人员。主动对接有关部门,就协会成立流程、审批和资料等事项进行对接。
5.解决妇女急难愁盼问题有差距。
整改情况:加强与司法部门对接,为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妇女、遭受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争取司法救助;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为困境妇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制定下发《全市妇联系统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慰问实施方案》,指导并压实基层妇联组织工作责任;积极为“两癌”患病低收入妇女争取全国、市级救助金。先后到5个县市区开展调研,掌握农村“4050”妇女就业意向,组织市农产品女经纪人协会就农村“4050”妇女就业问题进行座谈;调研走访家政行业代表企业,指导开展育婴、月嫂、育儿师、家庭照护等技能培训活动。
6.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制定《2024年湘潭市妇联全体干部轮值接访的工作方案》,明确每周一由班子成员带班接访、机关干部轮值接访。党组书记参加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领导接听日”活动,进一步畅通妇女诉求渠道,帮助妇女解决实际困难,每周一至周四下午联合市律协为来访妇女群众提供公益律师法律咨询服务。
7.信访接待室未按要求配备录音设备。
整改情况:已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做好经费预算,因办公场所搬迁在即,待搬迁后将升级信访接待室录音录像设备。
8.未形成妇儿维权工作合力。
整改情况:联动有关部门开展“三八维权周”普法宣传、“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专题开放日等活动,进一步凝聚各方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共识与合力。依托市政府妇儿工委,主动联合9家单位共同建立女童保护关爱中心,制定《湘潭市女童保护关爱中心工作制度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女童保护工作信息共享机制。
9.推动市妇儿活动中心建设的主动性不强、举措不多。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设计选址工作。
10.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市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改造装修项目已完成预验收,目前正在进行内部设计。
11.推进家庭教育的宣讲力度不够、紧迫感不强。
整改情况:举办市家庭教育讲师团选定赛,选定讲师65名,成立市家庭教育讲师团;打造9节精品课程,开展“一法一条例”宣传送课活动,受益家长儿童达3000多人。联合有关部门协同推进省重点民生实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向阳花”行动,各项指标完成进度均走在全省前列,市、县特色工作做法在省市媒体、民生专栏宣传推介。
12.推进清廉家风建设的紧迫感不强。
整改情况:通过各类活动发放《灵秀流芳》2000册,向广大家庭分享清廉家风故事。出台《湘潭市清廉家庭建设年实施方案》,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举措,将今年确定为清廉家庭建设年,3月定为清廉家庭建设月。联合市纪委监委举办“赓续红色血脉 传承廉洁家风”湘潭市家风家教主题活动;在《莲城莲花》视频公众号开展“莲之廉”清廉家庭建设暨“最美家庭话清廉”家风故事分享活动,阅读转发量超7000。
13.推动基层妇联改革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县市区妇联领导班子均由专兼挂干部组成,各占一定比例。重点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组织改革,选配优秀女干部任乡镇(街道)妇联主席,妇联主席全部由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中女性成员兼任,并配备专兼职副主席。推选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优秀妇女担任村(社区)妇联主席,推动妇联主席100%进“两委”班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抓得不够有力,部分重点领域监管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14.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扛得不牢。
整改情况:制定市妇联党组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从严治党“两清单一计划”,强化日常督查、严格问效追责;党组书记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覆盖全体机关干部。根据领导班子及各部室权力清单和重点岗位职责,梳理更新廉政风险点,并各自制定对应的防控措施。制定并落实好市妇联《关于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方案》。
15.谈心谈话不到位。
整改情况:建立谈心谈话提醒机制,支委成员每月提醒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今年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覆盖各部室负责人及每名机关干部。
16.报销票据不规范。
整改情况:补齐相关资料,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报账程序。
17.工作用餐报销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干部学习相关文件,严格工作用餐管理。财务人员严格依规审核,票据及附件不规范的,不予报账。严格要求在“互联网+监督”平台录入工作用餐数据,对工作用餐情况定期抽查。
18.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组织财务人员和办公室负责人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工会固定资产购入登记台账,对账目进行更正处理。
19.工会活动支出范围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湖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明确工会支出的标准和范围,严格财务审批。每个季度进行财务账目的自查,进一步提高财务支出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20.公务接待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市妇联公务接待用餐制度,规范公务接待。日常工作中,规范工作用餐填写,办公室加强审核把关,公务接待已经在“互联网+监督”平台按时录入并公开。
21.工作经费支付不规范。
整改情况:完善财务报账程序,明确报账原则、内容、方式、纪律等事项,明确不符合程序的不予报账,完善经费使用明细等资料。
22.未按时参加全市重要会议,被市政府督查室通报。
整改情况:缺席会议情况已作出检讨并说明,支部通过日常监督、宣传教育等形式加强会风会纪监督;办公室及时通知会议参会人员,并在会议前一天再次提醒参会人员。
23.专项调查研究推进不深入,留守儿童调研出台了调研报告,但未形成关爱留守儿童长效机制。
整改情况:制定《湘潭市妇联慰问帮扶留守困境儿童志愿服务关爱行动方案》,重点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联合市红十字会、市民政局等部门开展“四下基层”“博爱送万家 真情护蕾 关爱同行”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和“童心向党 庆祝六一”暨“情暖莲城娃”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活动;争取省妇联、省妇儿基金会“HELLO 小孩”爱心书包、儿童药品等抗洪救灾物资和“关爱雏鹰 呵护健康”公益项目,开展防性侵及心理健康讲座、防溺水实践操作课程。
24.公章使用登记不规范。
整改情况:制定湘潭市妇联印章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印章使用台账,使用印章前先登记,明确用途、部室、份数、审批领导等情况。
(三)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基层党建工作还有欠缺方面
25.班子合力不够。
整改情况:组织班子成员集体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并研讨交流,班子成员通过党组会、工作例会、组织生活等平台积极交流沟通,提升配合协作意识。党组书记定期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了解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确保班子内部团结。
26.原则性、大局观不强。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进行深入交流剖析,党组今后作出重大决议事项从全局出发,树立系统思维、大局观念。
27.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规范,批评缺乏“辣味”。
整改情况:建立民主生活会一把手材料审核机制及提醒机制,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意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严格按照要求,高质量开展2023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党员干部逐一进行自我批评,达到实实在在的效果。召开支委会议,进一步加强学习,规范组织生活程序。
28.指导推进基层妇女组织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出台《湘潭市基层妇联执委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通过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争取实现基层妇联执委任期内培训全覆盖。实施“基层妇联领头雁行动计划”,将乡镇(街道)妇联主席、专兼职副主席纳入全市女干部培训班培训范围,已争取将女干部培训纳入新一轮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年将有计划地对基层妇联干部开展培训工作。积极出台《关于推进全市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妇联组织和工作全覆盖的实施方案》,力争到2027年实现“三新”领域妇联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成立市直机关妇委会69个,认定妇联团体会员13个,在湖南工程学院、湖南科技大学2所高校成立妇联组织。
29.支委会记录不完整。
整改情况:制定下发《2024年湘潭市妇联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等。建立“三抓三建”工作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扎实开展“五查五看三评比”活动,激励党员干部真抓实干、争先创优。及时完善支委会记录,并对今后的支委会记录从严要求。
30.主题党日活动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补充完善相关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记录、图片,并进行自查自纠。2024年,市妇联机关党支部以创建“四强”党支部为重要抓手,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提质增效”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内组织生活质效,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31.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谨。
整改情况:支委成员原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制度法规,进一步提升理论水平。组织支委成员学习党员发展流程和党员发展相关内容,补充提交缺失资料。
32.兼职副主席、挂职干部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进一步发挥各级妇联兼职副主席作用指导意见》,明确兼职副主席的工作职责,兼职副主席参加妇联重要活动、重要会议,工作黏合度不断提升,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增强。加大对挂职干部举荐力度,先后向组织推荐举荐挂职干部10余人次。
33.干部队伍结构不优。
整改情况:选配优秀女干部、优秀女性到市妇联机关挂职、兼职,选配优秀年轻干部到部室长岗位,晋升符合条件的同志为三级主任科员,通过一系列举措,调动年轻干部工作积极性,激励年轻干部担当作为。加大选人用人工作力度,对常年在妇联工作的部室长,通过加大组织推荐力度、合理运用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开展部室轮岗交流、推荐评先评优等方式,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34.存在混编混岗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明确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作人员事业编制身份及工作职责,目前相关人员已回到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工作,工资待遇、岗位晋升严格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执行。
(四)巡察整改不彻底方面
35.上一轮巡察反馈“群团组织阵地建设滞后,新设湘潭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相应工作未开展”问题后,党组推动市妇儿活动中心的建设举措不多,目前该项目建设仍无进展。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设计选址工作。
三、继续深化后续整改
(一)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两个责任。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牢固树立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不落空。
(二)深化后续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对照整改方案,继续细化整改清单,自觉推进常态化整改,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整改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制度治根本、管长远、促稳定作用,既重视“当下改”,更重视“长久立”,推进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进妇儿事业发展。把此次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将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深化妇联组织改革、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紧密结合,主动深入基层,联系广大妇女群众,切实推动全市妇女儿童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湘潭市妇女联合会,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湖湘西路6号,邮政编码:411100。
中共湘潭市妇女联合会党组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