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三“廉”并举 打造韶山特色清廉乡村建设样本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2-08-30

韶山市把清廉乡村建设作为优化夯实基层治理基础的抓手,制定了《韶山市清廉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提升清廉干部队伍、完善清廉制度机制,培育清廉思想文化,为乡村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廉动力”,努力打造韶山特色“清廉乡村”建设样本。

以“人”为本,提升清廉干部队伍。加强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规范化建设,强化村级纪检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深化拓展“互联网+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权力“边界”和工作流程图,确保小微权力运行有程序、有规范、有依据;开展村级工程招投标专项治理,规范操作流程、突出全程监管;经常性开展干部作风督查,加强对村干部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村干部离任必审制度,对审计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以“制”夯基,健全清廉制度机制。加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定了《村级党务管理监督办法》,确定村级重大事项内容,严格规范“五议两公开”决策流程;进一步明确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时间、内容、形式,并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推动村社分账试点工作运行,加强对村级财务的审计监督,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试行)》;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行为,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依法、依规依程序运行,严格执行“五议两公开”制度。

以“文”育人,培育清廉思想文化。深入挖掘各乡(镇)、村、组历史文化、名人乡贤中的特色廉政文化元素;实施“廉政宣教月”活动,依托各村道德讲堂开设“清廉讲堂”等,打造廉政教育特色品牌;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建设一批饱含清廉元素的墙廊、庭院、广场等文化景观;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制定新村规民约,成立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邻里纠纷调解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依靠协会组织参与民间事务调解、监督与服务;挖掘各村传统家规家训文化,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传家风”活动,通过家风家训传颂,志愿服务、移风易俗等活动深入推进,社会正能量在农村得以弘扬,一批陈规陋习得到了改变。(韶山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