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发挥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在解决信访举报问题中的作用,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水平,促进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落实,特制定岳塘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度。
一、接访对象
凡是到岳塘区纪委监委信访室进行检举控告、申诉、提出批评建议或因工作需要下访、约访、回访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人员等。
二、受理范围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处理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4.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三、接访方式
接访人员为区纪委监委领导成员,按照《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轮流接访时间安排表》的安排,在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接访,接访室设区行政中心651室。接访实行首办责任制,对于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现场受理;对于受理范围外的信访事项,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对受理范围内、外相互交织的信访事项,要按照反映违纪问题是否具体、利益诉求与违纪违法问题的因果关系等情况,分类处理,接访时填写《岳塘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受理登记台账》。
四、跟踪督办
接访人员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制,对接访的问题从分流到查办到反馈要全程跟踪督办。在接访工作中,要运用“四不两直”的工作模式,做到定期下访。
五、工作要求
1.热情接待群众。接访人员要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细致地听取群众的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能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2.认真解决问题。对接访人员实行首办责任制,接访人员要抓住重点关键,着重解决信访复杂、久拖未解决的疑难问题,着重解决责任主体难落实、工作难度大的复杂问题,着重解决涉及政策层面、需要完善相关规定的重大利益矛盾和突出问题。
3.强化思想疏导。切实做好群众情绪疏导工作,把接待群众来访的过程作为思想教育和政策法制宣传的过程,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党的方针政策,理性合法地表达诉求,对无理缠访和有违法行为的,要加强法制教育。
公安备案号:4303040200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