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推进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省委《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学习办法。
二、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沉下心认真学习,并以理论学习为契机,切实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三、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化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四、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象为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根据需要,可扩大至各部室负责人。
五、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配备学习秘书一名,由县纪委监委宣传部工作人员具体担任,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负责人牵头。
六、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赵乐际书记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讲话和指示精神;
2.党章党规党纪、监督执纪相关规范和党的基本知识;
3.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4.国家法律法规;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
7.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8.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9.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
10.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七、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1.集体学习研讨。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和互动交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党员干部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观看视频。
2.个人自学。县纪委监委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3.专题调研。县纪委监委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
八、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及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由县纪委常委会审定后实施,并报送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备案。
九、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当严格执行各项学习规范,主要包括:
1.学习报告制度。每年向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报送学习情况。
2.学习档案制度。县纪委监委宣传部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学习计划和方案、学习通知、学习记录、学习资料等归档建档。
十、委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理论学习需要。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安备案号:4303040200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