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5-09-01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空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受理对市监察委的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等申诉。 

(三)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廉政文化建设。 

(四)组织协调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推进全市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防止利益冲突工作。 

(五)负责对纪检监察工作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承办省纪委监察委、市委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监察委员会依照监察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七)各级监察委员会可以向本级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国有企业等派驻或者派出监察机构、监察专员。 监察机构、监察专员对派驻或者派出它的监察委员会负责。 

(八)派驻或者派出的监察机构、监察专员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截止2024年12月,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47人,机关实有人数193人,其中在职135人,退休56人。内设股室21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至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2、市纪委监委办案保障中心;3、市纪委监委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4年度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_01.png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995.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93.38万元,减少5.55%。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勤俭节约的要求,优化预算编制,节俭开支,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954.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936.83万元,占99.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23万元,占0.3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4,98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0.11万元,占55.36%;项目支出2,225.61万元,占44.6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936.8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343.56万元,降低6.51%。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936.8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减少343.56万元,降低6.51%。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勤俭节约的要求,优化预算编制,节俭开支,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3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43.56万元,降低6.51%。主要是因为落实财政“过紧日子”、勤俭节约的要求,优化预算编制,节俭开支,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936.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30.83万元,占99.88%;卫生健康支出6万元,占0.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956.3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93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428.76万元,支出决算为2,703.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预算编制未包含年度工资晋级晋档、人员调动、人员新增等因素,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未完全覆盖行政支出,尤其是人员预算存在较大缺口。2024年通过增人增资、人员预算调整增加了一部分人员经费,加之部门内预算调剂将部分指标弥补经费缺口以保证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27.61万元,支出决算为2,22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未完全覆盖项目支出,尤其是办案保障中心和外查点的运维经费项目存在较大缺口,年中追加了部分项目指标用以维持运转。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有职工罹患重大疾病,年中特申请医疗补助资金6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1.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44.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7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66.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21%,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8.6万元,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6万元,增长1.25%,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安排开展接待活动,产生了0.6万元开支,未超过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年初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包括: 

我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活动,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年初未安排预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48万元, 

主要是用于公车燃油费、公车维修保养、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落实过紧日子精神,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与上年相比增加0.6万元,上年支出金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严格按相关规定安排开展接待活动,产生了0.6万元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6.68万元,比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12.67万元,增长31.83%。主要原因是:职工月平均人数增加,机关行政运行负担加重,产生经费开支增加;其次统计口径存在一定差异。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开支2.79万元,召开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人数219人,内容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十二届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市委要求,总结我市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5年任务,审议通过了高友根同志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湘潭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南篇章中勇当先锋提供有力保障》工作报告。开支培训费14.88万元,召开“廉洁湘潭大讲堂”特色课程、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培训,人数200人,内容为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1.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1.9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由于工程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由于服务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1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4951.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2个2240.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45%;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所属单位2024年度组织培训工作等4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04.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4995.56万元,执行数4995.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绩效自评得分98.89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过去的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市委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忠诚履职尽责,强力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二是圆满完成了以下目标目标1:落实监督执纪任务100%目标2:深挖彻查腐败问题,审查调查专案布置任务执行率100%目标3:持续纠“四风”树新风,“落实四风监督检查任务100%目标4:加快推进清廉建设,宣传任务执行率100%目标5:完成培训任务,提升队伍素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目标中的数量指标“廉洁湘潭公众号推文700篇”未完成,原因为出于工作实际需要,宣传教育工作年度计划进行了调整:2024年廉洁湘潭公众号推文发表628篇,低于目标700篇;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中的数量指标“省级以上媒体发稿”指标值200篇,2024年完成值949篇,远高于年初设定的目标值。;二是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过程中参考动态调整机制、进行分级考核:设置基础目标(如600篇)与激励目标(如700篇+),完成基础目标即视为达标,超额部分按比例加分;二是预算绩效目标设定过程中参考历史数据:参考以往年度媒体发稿量数据,结合工作实际取平均值,设置合理目标区间(如600-800篇)。12项目全年预算数2225.61万元,执行数2225.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8.89分,评价等级为“优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组织培训工作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中的数量指标“举办全市检察官学历培训1次”未完成,原因为年度计划的调整——2024年取消了该项培训;二是组织培训工作项目预算执行率为53%,原因为年度计划的调整——2024年取消了该项培训,因此也使得本应开支于该项培训的预算经费未使用,大幅拉低了项目预算执行率。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参考季度对账制度:每季度核对预算执行情况,对连续两季度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启动预警;二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建立余款统筹机制:未执行预算按程序收回后进行部门内部资金调剂,优先用于本部门其他急需项目。三是优化预算编制方法,采用零基预算+弹性系数法:基础预算按常规需求编制,对年度工作计划中可能进行调整的部分不设立预算绩效目标,但额外预留10%-15%作为应急资金。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1.加强问题整改:针对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逐项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2.优化绩效指标设置:根据自评情况调整和优化绩效指标,确保指标更加科学合理,既能反映工作成效,又具有可操作性。对部分不合理的指标进行修订,科学设置质量、效益类指标,优化调整以具体数量为导向的考核方式,合理设置数量指标数量范围区间。3.强化预算管理:对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分析原因、调整预算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执行较好的项目,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予以适当倾斜,优先保障高效项目的资金需求。4.推动管理提升:针对自评发现的薄弱环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视、提升全员绩效意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4年度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2024年度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x

宣传教育工作.xlsx

廉政教育基地运转工作.xlsx

监督执纪监察工作.xlsx

组织培训工作.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