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八不准”推进作风建设走深走实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3-02-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驰而不息推进作风建设,不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2月2日,雨湖区制定出台《雨湖区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八不准”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推动铁的纪律严在经常、融入日常。

“八不准”规定从坚定政治立场、带头担当作为、端正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规范公务接待、培育良好家风等8个方面对全区党员干部作严的要求、高的标准,不准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不准推诿扯皮、弄虚作假,不准消极躺平,不准由工作人员代写讲话稿,不准对待群众态度冷漠,不准工作日和工作时间饮酒,不准在办公场所抽烟,不准违背家庭美德等。全面加强“八小时之外”的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强化履职担当,督促干部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通过制定‘八不准’规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保持干部队伍作风纯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干部队伍的执行能力、服务能力,以优良作风保障各项工作完成。”雨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结合“正作风、提精神、鼓士气”专项整治行动和“在岗不在状态”专项监督落实“八不准”规定要求,对于违反“八不准”规定的将依据党纪法规给予严肃处理,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雨湖区纪委监委组织部 禹一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