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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年初守“红线”,廉洁过节扬清风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1-02-01

近日,兴仁市城南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办事处原主任施某,因父亲过世在其老家办理丧事,违规收受18个老板送的礼金共计20600元,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上缴国库。(来源:1月19日,廉洁黔西南)

按照党员干部带头移风易俗的有关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移风易俗,严格控制婚丧喜庆的操办规模和标准,做到婚事新办“五带头”、丧事简办“四倡导”。

十八大以来,各级纪委、监委机关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不断加大,党员、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现象明显减少,但违规操办的问题仍然存在。其实,很多党员干部走上贪腐坠落之路,常常就是从所谓的“礼尚往来”开始的。一些人借着婚丧喜庆的名义,大肆敛财,搞权钱交易,带坏社会风气。

岁末年初,往往是拉关系、走后门等“四风”问题的高发易发期,防范个别党员、公职人员在过节期间触碰纪律的“高压线”,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压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确保不发生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违反“四风”问题。

强化监督执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抓住关键节点,加强廉洁提醒,通过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对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违反“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失职失察、监管不力的责任主体,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扎紧织密制度笼子,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强化纪律约束。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作风教育,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始终保持头脑清醒,保持对“腐蚀”的警觉。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五个严禁”,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自觉抵制不良风气。

岁末年初,正是正风反腐的关键节点,广大党员和公职人员要把住简与奢、纪与情、公与私、廉与腐的界限,守住纪律“红线”,尚俭戒奢,将优良作风弘扬在新时代。(雨湖区万楼街道 盘腾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