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箍紧“小微权力”防止“权力任性”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6-06-23

 

“2006年至2014年,开福区捞刀河街道罗汉庄村委截留村民粮食直补金并挪作安置小区物业费开支共5.38万元。罗汉庄村支部书记曹某、村主任骆建某、村会计陈光某3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南日报)

最近,长沙市纪委通报7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其中,开福区这起截留挪用粮食直补金案倍受关注。

随着国家对民生领域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惠及群众的补助不断增多。粮食直补、土地征迁、惠农资金……这些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惠民政策,让乡村一级“小微权力”有了更多“事权”,受益群众的同时也成为不少“蝇贪蚁贪”眼中诱人的“唐僧肉”,给了“蚊蝇叮咬”以可乘之机。案例通报的“粮耗子”都是处于权力末端的“小人物”,职务不高,为了一己私利滥用手中的“小微权力”,打起了国家惠农政策的主意,最终落得如此下场,不可谓之智。

农村“小微权力”是直接关系村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这些权力的行使,如果没有明确的“边界”和运行“规则”,就会留下徇私的口子,群众的合法利益就难以保障。因此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腐问题,必须寸步不让、一查到底,形成严惩不贷的高压态势。一是加强监督“铸铁笼”。进一步完善公开举报、电话信访等制度,严格处理程序,切实维护好群众监督举报的合法权益,形成群众举报、信访受理、纪检部门执纪的强大合力,加大查处曝光力度,让干部不敢腐。二是强化追责“悬利剑”。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问责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惩治“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不断压缩“苍蝇”式腐败的生存空间。三是扎紧管住“微权力”。坚持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给“小微权力”运行链条中的厘权、用权、监权各个环节订制度、立规矩,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四是公开晒权“戴紧箍”。打造阳光村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小微权力”清单,对党务、村务、政务、财务等公共权力进行分类汇总,把原本藏在“玻璃罩”里的权力晒在“阳光”下,真正把“小权力”关进“密笼子”。

村一级基层干部,虽是最末端一级机构人员,却是与百姓联系最多最广的一个层级,一定程度上是党和政府的代言人。基层腐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虽吸血不多,却痛痒一片;单个虽小,但总量惊人,既消解党和政府赋予广大人民群众的政策红利,也直接伤害群众对党的信任信心,群众对诸如此类“蝇贪蚁贪”的行为深恶痛绝。如果任由这类腐败问题发展下去,就会像一面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势必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割裂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因此要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反腐,下大力气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保持惩戒腐败的高压态势,做到有腐必反,除恶务尽,让广大群众享受到全方位反腐败带来的获得感。(湘乡市中沙镇纪委 赵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