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通报4起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典型案例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4-01-08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切实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和震慑效应,推动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不断走深走实,现将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湘潭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彭连阳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属谋取利益问题。2014年至2023年,彭连阳在担任湘乡市人民政府副县级干部、湘乡市城建投公司董事长,湘潭产业集团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向项目承包方打招呼,帮助其堂兄彭某某承揽湘乡涟滨南路项目路灯及垃圾桶安装业务,获利10万元;通过安排下属和向他人打招呼的方式,让其姨妹夫刘某某先后承接相关单位烟酒供应业务500余万元,让其妻兄刘某所经营的餐馆承接相关单位公务接待业务。彭连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0月,彭连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湘潭天易示范区原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罗义彬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利用职权为亲友谋取利益问题。2011年至2022年,罗义彬在担任湘潭县交通局党委副书记、局长,湘潭天易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湘潭县委办副县级干部期间,以他人名义入股某安装公司,违规获利10万元;向管理服务对象欧阳某某提供借款,违规获利25万元;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帮助其同学罗某等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征地拆迁、工程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罗义彬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1月,罗义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湘乡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范继芳违规经商办企业和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问题。2015年至2022年,范继芳在担任湘乡城建投公司副总经理、湘乡城乡集团副总经理期间,以他人名义投资入股湘乡市某房地产项目和某酒店,违规获利130万元;利用职权伙同他人挪用公款700万元给特定关系人欧某某进行营利活动;在融资、工程款支付等方面为朋友李某等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贿赂。范继芳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2023年10月,范继芳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韶山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学锋利用职权违规帮助亲友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问题。2020年至2021年,李学锋在担任韶山市社保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权违规帮助妻子的表妹成某某,同学刘某某、郭某某利用虚假《工资证明》《劳动合同》等资料办理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业务。李学锋还存在其他严重违法问题。2023年10月,李学锋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违法所得被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以上4起案例,有的通过“第三人”违规经商办企业;有的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出面打招呼授意“关照”亲友揽工程、做项目,牟取巨额利益;有的为了帮助亲友毫无原则地将“黑手”伸向群众的“养老钱”,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公平正义、腐蚀政治生态。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始终保持清醒坚定,坚守初心使命,筑牢拒腐防变的精神堤坝。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影响力谋私贪腐问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各项要求,带头落实相关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规范用权、严以用权,自觉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管好配偶子女、亲朋戚友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廉洁治家、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为亲友牟利专项整治,加强精准化常态化监督,推动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始终保持严的氛围,加大惩的力度,对顶风违纪违法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从严查处,不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坚决斩断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谋私贪腐的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