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旅游典型问题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3-08-23

为切实以案示警、长鸣警钟,强力推进“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现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旅游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雨湖区长城乡砂子村党总支借党建活动之机违规组织旅游问题。2021年6月,砂子村党总支组织党员、组长代表到重庆“渣滓洞”“白公馆”等系列革命胜地开展党建活动。在革命胜地参观学习后,又先后到武隆天坑三硚和龙水峡地缝等景区参观,费用由参加人员自理。2021年12月,砂子村党总支书记、主任陈亮因违规组织、参与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湘乡市新湘路街道湘铝社区党总支借党建活动之机违规组织旅游问题。2021年4月,湘铝社区党总支组织14名党员赴十八洞村开展党建活动。在十八洞村参观学习后,又先后到矮寨大桥、凤凰古城等参观,产生违规费用共计7870元。2023年4月,湘铝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刘向因违规组织、参与旅游,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7870元予以退缴。

3.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大桥社区党委借党建活动之机违规组织旅游问题。2019年6月,大桥社区党委组织75名党员到宁乡市刘少奇故居花明楼开展党建活动。在花明楼参观学习后,变更行程到宁乡市炭河古城景点游玩,用公款购买门票观看节目,并虚列晚餐开支3000元用于冲抵。2022年9月,大桥社区党委原书记赵自力因违规组织、参与旅游,且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违纪资金3000元予以退缴。

4.湘潭市农业农村局原副局长张大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3年1月,张大力接受其本人分管的湘潭市原种场时任场长何某某的邀请,前往迪拜旅游,由原种场公款支出其旅游费用共计6000元。张大力还存在其他违规违法问题。2021年12月,张大力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5.湘潭高新区财政局原局长马大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9年6月,马大云接受工程老板左某某的邀请,在海南海口、儋州、昌江等地游玩数日,费用共计约1万元,由左某某承担。马大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马大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6.湘潭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副县长荣虎成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9年7月,荣虎成及家人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刘某的旅游安排,在甘肃、青海等地游玩11天,费用共计2万余元,由刘某承担。荣虎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7月,荣虎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典型案例,有的借学习培训之机,增设行程,“搭车”游玩;有的借党建活动之名,“挂名”变相,行公款旅游之实;有的“亲”“清”不分,贪图个人享受,让管理服务对象承担有关费用;更有甚者,以旅游为幌,携亲带友,主动接受商人老板“邀约”。这些问题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对党纪要求毫无敬畏,必须予以严肃查处,坚决纠正。

当前,全市上下正按照省纪委监委、市委“两带头五整治”纠风防腐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紧盯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两个重点,深入推进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旅游等方面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专项行动作为开展主题教育、推进作风建设、净化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自查自纠、主动说明问题,带头严管所辖、管好班子和下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作风建设阶段性特征,既要对老问题反复敲打,又要对新动向时刻防范,对苗头性问题露头就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针对专项行动发现和查处问题情况,推动各级各单位认真剖析成因,制定整改措施,强化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责任全链条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