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通报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3-04-27

为深入推进“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落实全面施治工作理念,现将我市近年来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湘潭县谭家山镇原竹霞村党支部书记苏胜强、铁竹村党总支原书记马小华利用职务便利,违规领取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问题。2013年至2020年,苏胜强在担任原竹霞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同其他村干部商议,违规多领取原竹霞村生态公益林补偿936元。2017年至2020年,马小华在担任铁竹村(竹霞村和铁竹村于2017年合并为铁竹村)总支书记期间,违规多领取生态公益林补贴资金534元。2021年12月,苏胜强、马小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湘乡市月山镇石柱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彭江华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侵吞村集体资金的问题。2012年至2022年,彭江华在担任湘乡市月山镇云田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石柱村党总支书记、村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在工程项目中虚增工程量、重复报账等方式,骗取、侵吞村集体资金145万余元(其中未遂99万余元)。彭江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7月,彭江华受到党内除名处理。2022年12月,彭江华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3.湘潭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建军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2019年至2020年,李建军在担任湘潭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期间,分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作,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多标段工程数量、质量、工程变更事项,存在监管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造成经济损失49万余元。2022年12月,李建军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湘乡市林业局林业生态安全股原股长周科峰、林业生态安全股原工作人员王坚,利用职务便利,安排他人虚构事实骗取补偿款及奖励资金的问题。2020年至2021年,周科峰在担任湘乡市林业局林业生态安全股股长期间,伙同林业生态安全股工作人员王坚,利用具体负责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养补偿及处置相关工作的职务便利,安排他人虚造养殖野生动物的事实骗取退养资金。周科峰分得35万元,王坚分得32万元。周科峰、王坚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2月,周科峰、王坚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两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通报案例中,有的把惠农补贴资金当成“摇钱树”,无视规定,“雁过拔毛”;有的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视同虚设,暗箱操作,谋私贪腐;有的对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相关政策把关随意,作风漂浮;有的把涉农项目资金审批分配当“香饽饽”,优亲厚友,以权谋私。这些问题,损害的是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的是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侵蚀的是党的执政基础,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以人为镜、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强国必先强农,农强方能国强。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全市各级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担好牵头专项整治责任,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排查纠治突出问题,堵住管理漏洞,完善监管制度,防范廉政风险。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抓手,起底涉农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挂牌督办、严查快办,深挖彻查乡村振兴领域责任落实、政策执行、基层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惩治乡村振兴领域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谋私贪腐等腐败和作风问题,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