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工作人员3名(事业编制),其中文字工作人员2名,办案工作人员1名。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身份;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
4、办案工作人员应在纪检监察机关或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机关等部门查办案件岗位工作1年以上。
三、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到市纪委干部人事室报名。请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湘潭廉政网下载《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同意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报名。
2、资格审查。市纪委、市监察局按规定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3、考试。(1)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以及业务综合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口头表达能力和形象气质。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5、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
6、确定人选。市纪委常委会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决定正式选调人员。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8月31日(不含休息日)。
2、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人事室(岳塘区双拥中路1号市委大楼903室,电话:)。
3、所需资料:《市纪委、市监察局机关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仅作查看)及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复印,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存底稿。
本公告由市纪委干部人事室负责解释。
中共湘潭市纪委、市监察局
201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