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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风纪网:坚决铲除执法“灰色地带”

来源: 三湘风纪网 发布时间: 2020-12-17

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了沅江市原畜牧水产局兽药饲料管理站站长陈志刚滥用职权、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等问题。据通报中披露,2017年,陈志刚在执法检查时发现经销商吴某某和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违规行为,决定对其罚款12万元,当事人与其协商后,陈志刚个人违规决定将罚款金额减少至6万元,并在事后接受相关人员的吃请的问题。2019年9月,陈志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自:三湘风纪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报告中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而该案件中,陈志刚私自与当事人协商并决定将罚款金额“打五折”,事后接受相关人员吃请,看似“皆大欢喜”,但造成所谓“协商”即可“轻罚”的假象,轻描淡写中破坏了市场秩序,对营商环境的严重损害不可估量。这也侧面折射出当前各类执法过程中所谓的自由裁定权,仍然存在“操作空间”和“灰色地带”。

事实上,通报描述陈志刚的违纪违规行为时,“个人违规决定”这个词显得十分打眼。也就是说,陈志刚对多达6万元的差额罚没款一言以决予以免除,不仅视法律法规规定的严肃性如无物,更将执法权力当作了自身谋取好处的工具。这再一次印证了,一旦权力脱离了集体决策,那么离“跑偏”“ 脱轨” 也就不远了。

法律,治国之重器;纪律,治党之戒尺。笔者认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依规治党、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除了执纪执法人员严格依纪依法办事以外,关键在于各级执法部门和广大领导干部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通过执法决策过程的公开透明、集思广益,堵住妄想“钻空子”者的后门。因此,将权力运行的各个关键环节纳入民主集中制决策的范围,并一杆到底、始终如一狠抓“三不一末”“三重一大”等制度机制的贯彻落实,才是有效消减执纪执法权力运行 “灰色地带”的制胜一招。

“塞水不自其源,必复流;灭祸不自其基,必复乱。”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执法“灰色地带”,已经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执法领域专项治理势在必行!治理过程中,要紧盯关键少数,加强对执法裁量是否集体决策、决策是否合法合规等的监督检查,对于搞“关系”执法、“亲情”执法、“一言堂”执法的,要坚决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予以问责。同时,要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对执法实践中发现的体制机制漏洞,要督促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把“陈志刚”式执法扼杀在萌芽状态。(湘潭县纪委监委 陈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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