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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明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07-16

2020年1—6月,江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214起2844人(不含约谈提醒、批评教育等处理方式),其中党纪处分660人,问责领导干部453人,运用“四种形态”分别为2172人、617人、47人、8人,占比分别为76.3%、21.7%、1.7%、0.3%。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聚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近期,江西省纪委监委成立调研组,以督促抓好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为牵引,构建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的监督链条进行专题调研。

抓好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

把握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紧盯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后问题整改不松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围绕问题表现和成因、整改举措和效果、后续计划和安排,压实脱贫攻坚整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以“三抓三稳”夯实整改基础。坚持思想引领,精心组织部署,实施项目化整改,构建整改落实保障体系。一是抓思想稳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成效考核汇报以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及近期地方考察中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学思践悟中增进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站稳人民立场,高度自觉抓好巡视整改,保障脱贫攻坚成色足、可持续。二是抓组织稳推进。省纪委监委自觉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及时成立巡视整改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统筹衔接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主题教育检视问题、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指出问题,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整改,既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问题整改,又监督保障全面整改。三是抓清单稳落实。列出省纪委监委责任清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18项整改举措项目清单、全省102项整改举措项目清单,对照时间表、路线图,以清单式监督确保整改责任逐项落实,整改举措逐项落地,整改问题逐项销号。

围绕三方面内容不断深化整改。坚持刀刃向内,着力解决脱贫攻坚监督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见人见事当下改。对专项巡视“回头看”见人见事指出的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省各级纪委监委照单认领问题34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有32个。二是举一反三主动改。对反馈指出其他地区的问题,以及反馈未指出、但本地区客观存在的问题,主动开展自查自纠,找出类似或倾向性问题,采取措施主动整改。全省各级纪委监委共查摆问题835个,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的573个。三是剖析原因深入改。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找出制度机制层面可能存在的深层次问题,着力堵漏洞、补短板。全省各级纪委监委挖出深层次问题147个,陆续形成“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加强监督同级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方案意见,为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提供制度支撑。

建立三项监督机制保障任务落实。聚焦监督首要职责、第一职责,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是建立上级纪委同下级党组织谈心谈话制度,看主体责任落实。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实地调研,与相关市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谈心谈话,推动各级党委、纪委监委把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全省各级纪委监委约谈党组织和领导干部3108个(人)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87份,发出提示函(督办函)3380份。二是建立纪委监委整改进展定期调度制度,看监督责任落实。省纪委监委先后3次召开调度推进会,听取点评整改进展情况汇报,让整改后进者在“红脸出汗”中找差距、补短板。三是建立监督检查制度,看监管责任落实。省纪委监委着眼于减轻基层负担,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将监督检查与工作调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脱贫攻坚民主生活会督导等相结合,提升监督质效。如,将脱贫攻坚整改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统筹进行联合监督,进村入户走企业,深挖细查脱贫攻坚整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当前应当重视的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一些影响脱贫攻坚质效的不确定因素仍然存在,一些制约脱贫攻坚的短板弱项还没有补齐,一些可持续发展机制还未健全。

“剩余存量”问题。当前,江西省25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下降至0.27%,但仍有4.8万户9.6万贫困人口,大多数是失能弱能群体,其中因病因残致贫占到67.2%,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是最难啃的“硬骨头”。要解决好这部分“剩余存量”问题,必须拿出更大扶贫魄力、更实扶贫举措。

“疫情挑战”问题。收官之年恰逢新冠肺炎疫情,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加。贫困户农民工就业、扶贫特色产业发展、涉农企业复工复产,以及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方面,都或多或少受到影响,部分“两类人员”(已脱贫人口和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为圆满收官带来隐患困难。如,有的地方对疫情影响养殖野生动物贫困户的严重性认识不足,未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帮助补偿止损和转产转型,导致这部分养殖户存在较大的致贫返贫风险。

“巩固成果”问题。当前,在一些已脱贫地区,脱贫成果还未得到有效巩固。如,有的扶贫产业基础薄弱,抵御风险能力不强,利益联结不够紧密,带贫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有的产业项目同质化严重,产品没有竞争优势,后续发展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足;有的贫困户就业能力有限,就业不够稳定,随时面临失业风险;有的政策性收入占比高,自主“造血”能力不足;有的家庭存在刚性大额支出,长期游离在返贫边缘。

“精神懈怠”问题。需要警惕的是,少数地方和单位出现精神懈怠的情况。如,一些非贫困县盲目乐观、思想松懈,对扶贫领域工作研究少、部署少;个别已“摘帽”的贫困县出现过关思想和松懈情绪,干部精力有所分散,对相关帮扶重视程度、工作力度明显减弱。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个别地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基层减负还不到位,虽然会议、红头文件少了,但工作便签、通知多了;有的照搬、照抄、照转上级文件,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不够,政策缺乏操作性;个别地方工作不严不实不细,致使资金跑冒滴漏、项目久拖不决;个别地方少数基层干部责任意识缺失,慵懒推诿、弄虚作假;个别地方问题整改举措不实,或者以简单问责代替整改落实。

以高质量监督促高质量脱贫

国之大者,落实为要。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等部署要求跟进监督,尤其是要把护航脱贫攻坚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高质量监督促高质量脱贫。

紧盯政治责任落实。始终聚焦脱贫攻坚政治责任落实,做到党中央关注什么、总书记强调什么,纪委监委就紧紧跟进监督什么。创新同级监督方式,督促同级党委和政府落实好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和谈话提醒,重点督促领导班子特别是书记自觉担起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真正把责任落下去、落到底;狠抓监督责任落实,提升专责监督水平,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合力,尤其是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对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有松懈麻痹的,及时督促纠正。

紧盯政策措施落实。始终聚焦脱贫攻坚监督重点,有的放矢精准监督。组织开展下沉监督,既监督保障重点县、重点村等重点地区攻坚克难,确保剩余未脱贫人口如期脱贫;又监督保障已脱贫县巩固提升脱贫成效。重点加强对“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摘帽后“四不摘”、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复工复产中优先使用贫困地区劳动力等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关落实情况及时跟踪评估考核,推动保持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

紧盯问题整改落实。坚持以问题整改促成效提升。优化整改联动效应,推动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主题教育检视、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等发现的问题集成整改、一体整改。坚持对整改持续发力,坚决克服浮躁情绪和“过关”思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已经整改的,逐一回溯、拉出清单,对做得还不够、不到位的,继续督促后续深化整改;正在整改的,要列明时间表、路线图,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持续推动整改到位。对日常监督、巡视监督发现整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工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紧盯工作作风落实。坚持实事求是工作作风,紧紧扭住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放。严肃查纠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搞“一刀切”、口号多做得少等问题;严肃查纠制定文件政策脱离实际、文件报表会议过多过滥、事务负担有增无减等问题,为基层扶贫干部减负,确保脱贫攻坚高效率、高质量;着力改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主动带头为基层减负,常态化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制度,深入基层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江西省纪委监委调研组,本文刊登于《中国纪检监察报》2020年7月16日理论周刊第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