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一把手”专刊(2018第8期)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8-08-26

常怀一颗“愧民之心”

 

“书记的耳光”犹如一面镜子,多对镜自照,才可以唤醒“愧民之心”,砥砺为政的品行。

“只要叫我当这个地委书记,我就得叫老百姓吃饱饭。”最近,山东菏泽原地委书记周振兴的故事形成刷屏之势。改革开放之初,因为发现一位重病老人想吃猪肉吃不起,周振兴愧疚地在县委汇报会上自抽耳光。如今30多年过去,透过亲历者的回忆文章,那记清脆的耳光不仅打动了无数读者,也警醒了一些“躺在岗位上睡觉”的人。

浓厚的赤子之情,内化为深沉的“愧民之心”,激发出强烈的责任担当。老书记的响亮耳光,让人们看到了共产党人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的为民初心,直面不足、严以律己的作风,心中有民、心中有责的政德。民胞物与,念兹在兹。权力的本质是责任,权力的本色是为民。懂得这个无比朴素的道理,就应该常怀一颗“愧民之心”,时刻不忘对人民的热忱、对责任的敬畏、对使命的担当。

古往今来,百姓谁不爱好官?郑板桥任知县感慨“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高适当县令自责“龙钟还忝二千石,愧尔东西南北人”,韦应物在刺史位置上“身多疾病思田里,邑有流亡愧俸钱”,无不展现出悲天悯人、为政为民的高尚情操。民足则怀安,民危则心焚。书记自抽耳光,就是因为深知没有让群众过上好日子就是失职的道理,不仅换位思考体恤民生,更是主动反躬自省、引咎自责。好官来自哪里?心中百姓有多重,为官才有多重分量;心中责任有多少,在位才有多少作为。

百姓之事无小事,心无百姓莫为官。2004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曾专门撰文叮嘱党员干部,群众的一桩桩“小事”,是构成国家、集体“大事”的“细胞”,小的“细胞”健康,大的“肌体”才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反过来,倘若对群众利益不关心、不耐烦,对群众心声置若罔闻;倘若手握权力,却慵懒散漫、庸碌无为;倘若争官位夺名利动作迅速,访贫问苦走马观花……谈何“愧民之心”,谈何责任担当,如何对得起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信任?“书记的耳光”犹如一面镜子,多对镜自照,才可以唤醒“愧民之心”,砥砺为政品行。

有愧心,方能无愧政。有“哀民生之多艰”的切身之痛,所以才有“解民生之多艰”的自告奋勇。不仅是周振兴,从“人民好公仆”焦裕禄、“四有”书记谷文昌,到“樵夫”廖俊波、“新愚公”李保国,以“愧民之心”行为民善政,无数共产党人把丰碑铸于人心。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尤其是当前,伟大复兴只争朝夕,基层工作千头万绪,任务虽然艰巨,但只要能带着为民深情一件接着一件办,扛起群众期待一年接着一年干,担起兴国富民责任一任接着一任干,就能赢得群众的拥护支持。对于干部自身而言,以“愧民之心”责己虑事,拿出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的干劲和动力,求取“政声人去后”的无愧结果,何尝不是一份“完美的履历”?

古人说得好,“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兄之爱弟,闻其饥寒为之哀,见其劳苦为之悲”。从改革开放的伟大转折,到新时代的崭新征程,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执政为民、改善民生的不变追求,厚植我们党的力量之源,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走得再远都不会迷航。

(摘自《人民日报》 2018年08月21日)

 

莫找“说法” 常思“不可”

 

从忐忑不安到心安理得,不少落马官员在最初“伸手”时都经历过一番天人交战。因为收人钱财毕竟是件不光彩的事,当然要为自己找个冠冕堂皇理由,这就是贪官所谓的找“说法”。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了浙江省绍兴市委原常委、宣传部原部长何加顺的堕落轨迹,他给自己找的“说法”有些与众不同。在何加顺看来,收现金是“不安全”的,收贵重物品就不一样了,物品往往价值“比较内敛”,具有隐蔽性,即使是被组织查到,也可以推说不知道确切价格,以此作为“挡箭牌”。所以,在决定蜕变那一刻,何加顺给自己找了个“说法”:拒收现金,物品可以放心收。身边别有用心的人也摸透了他的“小心思”,于是投其所好,在送给他的各种礼物中,仅一件“长瓜扁豆”青田石雕艺术品的价值就高达279万元。

梳理近期各地通报的案例,不难发现,贪官们总能拿出各种“说法”来。来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委原书记侯新华的“说法”是否很荒唐:“我帮他们打招呼,事后很多老板也会对我表示感谢,我觉得心安理得,毕竟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双赢之举,既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也帮助了别人,成全了自己‘地方父母官’的美名”。黑龙江省伊春市招投标管理分中心原主任司春生的“说法”则透着浓浓的自欺欺人味道:不收白不收,只要送的人不出事,自己就不会出事。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张德友的“说法”则纯属自以为是:避开焦点就不会引人关注、老朋友“安全系数”高、以借为名行受贿之实、通过“期货”交易能够降低风险。

走上贪腐这条道,贪官们自然十分清楚将来的后果。然而,想伸手,又恐惧不安、担惊受怕,而不义之财又很诱人,当利令智昏时,便想方设法找种种“说法”来说服自己,给自己下“精神迷药”。有了“说法”,他们的胆子便大了,没了心理障碍,什么事都敢干,什么钱都敢收。事实上,“说法”成了自己信奉的歪理邪说后,从此就很难收手、收敛。

其实,仔细看看贪官们的“说法”,完全都是自欺欺人,在外人看来甚至荒唐至极。不过,任凭“说法”如何天花乱坠,终究是掩耳盗铃而已,到头来只会“聪明反被聪明误”。

领导干部手握权力,常常面临着诱惑,在陷入选择的煎熬和纠结时,如果像何加顺们那样给自己找“说法”,就十分危险了。在关键时刻,不妨多使用“否定”思维,多从“为什么不可”的角度去找“解题方法”,多想想这样做了会付出什么代价。若能惊出一身冷汗,哪里还会为自己找“说法”呢?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8年08月14日)

 

重视舆论监督,把好权力运行 “方向盘”

 

最近一段时间,全国多地主动发声、“出招”,积极引导和推动舆论监督,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8月11日,海南省省长沈晓明主持召开新闻媒体座谈会时谈道,舆论监督和正面宣传是统一的,政府工作既需要正面宣传,也需要舆论监督,犹如一枚硬币的两面。海南省政府将成立舆论监督促进小组,为媒体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浙江日报》8月8日起在头版推出建设性舆论监督栏目《一线调查》,“开栏的话”说道:“记者将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采访,聚焦落实中央大政方针及省委决策部署不力、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干部不作为不担当、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问题,倾听群众呼声,推动相关问题的解决。”

此前,山东省委在7月23日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强调,省级新闻单位要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省委要求不积极、不到位,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不闻不问,不担当不作为甚至违法乱纪的行为坚决予以曝光。

……

人们常说,权力是把“双刃剑”。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下,缺乏有效监督的权力,往往容易“跑偏”。从近年来查处的许多违纪违法案例来看,一些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之所以从“好同志”蜕变为腐败分子,除了理想信念丧失、价值观扭曲等内因之外,监督不力也是不容忽视的一大外因。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舆论监督在推动正风反腐、净化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大气候形成等方面起到了激浊扬清、扶正祛邪的积极作用,成效有目共睹。实践证明,舆论监督是权力监督体系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加强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防止权力任性、有效预防腐败的可行举措,不可或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改革进入深水区,在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过程中,更需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发现问题、助推改革的作用。这是摆在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道必答题——是否以“欢迎舆论监督,主动接受舆论监督,通过运用舆论监督,改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的态度,把好权力运行“方向盘”?这同样也是摆在新闻媒体面前的一道必答题——能否做到“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直面社会丑恶现象,激浊扬清、针砭时弊”,同时,做到“事实准确、分析客观”?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 2018年0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