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教育“一把手”专刊(2017第7期)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7-07-26

牵牢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牵牛要牵牛鼻子”,比喻想问题办事情抓工作要抓关键,是十八届党中央一贯倡导和坚持运用的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对党要管党怎么管、从严治党如何治的理论和实践探索中,牢牢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能不能担当起来,关键在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抓没抓住”,“各级党委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坚持学思践悟,围绕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确定政策和策略,采取有力的措施,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担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从党章出发厘清党委和纪委的责任,明确党委的主体地位、主导作用。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作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判断,中央纪委常委会总结无数案例的教训发现,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根本原因,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力,一些党委尤其是一把手不负责、不担当,不真抓真管。有的认为反腐败是纪委一家的事,热衷于开开会、表表态、签签责任书;有的怕得罪人,发现问题不管不问,甚至捂着盖着,一出事就撂挑子给纪委。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纪委“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协助”一词已然说明,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要在党委、首先在党委。从党章出发,2013年9月,王岐山同志在天津调研时提出,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公开报道中首次使用“主体责任”这一重要提法。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鲜明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明确了党委和纪委各自的责任,突出了党委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为推动全党动手一起抓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政治基础、指明了改革方向。2014年8月起,中央纪委开设“学思践悟”专栏,系列文章的开山之作便是《紧紧抓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对党委和纪委的责任定位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阐述,提出“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升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比前者,后者内涵更丰富,既涵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还包括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制度建设等方面责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党内监督条例第一次明确提出党内监督主体责任。这是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进一步具体化,对于督促各级党委履职尽责,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中发挥主导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把握监督责任内涵切实履行职责,有力督促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督促推动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是纪委的应尽之责。认真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部署要求,督促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中央纪委常委会首先从中央国家机关和省一级抓起。仅2014年4月11日至5月12日一个月间,王岐山同志就6次主持召开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党组(党委)书记座谈会,敦促党组(党委)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中央纪委驻会副书记分赴所联系的省(市)调研,督促解决责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有力推动了省部级党委(党组)扛起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抓落实。在巩固已有成果基础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要求推动地市一级和国企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七次全会要求省级党委和纪委督促市县乡党委、纪委及有关部门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一级抓一级,环环相扣、锲而不舍,层层传导压力。强化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六次、七次全会都对强化问责提出明确要求,强调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对管党治党的失职失责行为严肃问责、通报曝光。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先后7次通报曝光部分地方和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各地纪委不断加大问责曝光力度,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有力激发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的担当精神。

将落实主体责任拓展到管党治党和纪律检查各项工作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要求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招,持久抓、见长效;巡视工作把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纳入监督重点内容,将抓巡视工作作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化,突出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运用“四种形态”强调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督促党委首先担起责任而不是推给纪委;问责工作把开展问责的主体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党的工作部门……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率先垂范和坚强领导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全党上下一起抓的良好局面,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成效,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实践证明,牵牢主体责任“牛鼻子”成为制胜的关键一招。

抓住事物的要害、问题的关键,提纲挈领、纲举目张,方能取得四两拨千斤、事半功倍之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把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作为六条体会之一,写入工作报告。这一重要方法已在管党治党过程中得以成功实践,也必将在今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杂志第16期)

 

做官有止境,干事无止境

 

最近,一部名为《苏东坡》的纪录片,在党员干部中激起一阵阵涟漪。苏东坡无论是“居庙堂之高”还是“处江湖之远”,都始终把干事作为追求,实实在在造福百姓。在黄州,他改易风俗、拯救溺婴;在杭州,他组织民众治理“六井”、疏浚西湖;在儋州,至今传诵着他办学堂、劝农耕的故事。千百年来,苏东坡的人格魅力延绵不衰,发人深思。

对党员干部而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根本宗旨,为民干事是立身本分。退一万步说,拿了工资就要干事,这是起码要求。不可否认,当前为官不为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还有所存在。各级领导很着急,因为工作推不动;广大群众很有气,因为办事不太顺。对于为官不为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把情况搞清楚,把症结分析透,把对策想明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实践证明,教育和科技是两条良策。

所谓教育,是指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引导党员干部把“做事”而不是把“做官”作为最高追求,增强对为官不为的免疫力。有的人“为官”之所以“不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把“官帽子”看得太重,把“升官”作为唯一目标,能提级、升职干事就有积极性,否则就消极无为。现实中,领导岗位总是有限的,一个单位的岗位、职数都有硬性规定,而且层级越往上领导岗位越少。如果眼睛老盯着“官帽子”,就难免碰到“天花板”,让自己灰心丧气、反复痛苦。但干事没有“天花板”,只要愿意干,就有干不完的事,就会越干越着迷、越干越投入、越干越享受,就可以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生精彩。一段时间来党内涌现出不少为民担当、一心干事的先进典型,“太行山上的新愚公”李保国、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廖俊波等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用身边典型人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觉悟,就能激发干事创业、为民造福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教育引导之外,也需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对干部履职行为的监管和考核,增强对为官不为干部的约束力。置身一个信息化、数据化程度越来越高的互联网时代,运用手机APP、微信群等现代科技手段强化执行监督,可以更好地管理、考评党员干部。比如去年,海南省在开办脱贫致富电视夜校时,通过在手机上安装“钉钉”软件,使得平均签到率达到98%。基层干部被“钉钉”调动起工作积极性,贫困群众的满意度随之也提高了。这启示我们,对待为官不为,如果老办法已经产生“抗药性”,不妨换换新“药方”,用信息化、数据化手段量化监管和考核,从而解决干部履职不到位、失职失责的老大难问题。如此,“不作为”的干部恐怕就混不下去了。

做官有止境,干事无止境。解决为官不为问题,少数人靠执纪,多数人靠教育,根本上靠制度。综合施策、多管齐下,我们就能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让干净的人有更多干事的机会,让干事的人有更干净的环境,让那些既干净又干事的人能够心无旁骛施展才华、脱颖而出,真正实现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互促共进”。

(摘自《人民日报》2017.08.14  04 版)

 

有效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同级党委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监督,是纪检机关的一项重要的职责。

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是党内法规赋予纪委的重要职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把上级对下级、同级之间以及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充分调动起来。《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地方委员会“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委领导和工作监督,并接受上级和同级纪律检查机关监督”。《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党内监督条例》还规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发现班子主要负责人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其提出,必要时可以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

突出重点,抓好对关键少数的监督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强调,要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党内监督的重点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一把手违纪违法,最容易产生催化、连锁反应,造成区域性、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影响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强化党内监督,必须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用刚性制度把一把手管住,保证其正确用权、廉洁用权。

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必须突出重点内容。一是政治立场。政治立场是领导干部立身从政的根本立足点和出发点。要督促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要督促切实履行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在其位、谋其政,把抓好党的建设、从严治党作为自己分内之事,确保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执行党的决议情况。要督促自觉做到“四个服从”,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始终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决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四是公道正派选人用人情况。要督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公道正派,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培养、发现、使用起来,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五是责任担当、廉洁自律情况。督促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心存敬畏、手握戒尺,遵守党纪国法,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做官。六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督促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掌握本地区本单位舆情,把握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

抓住关键环节,将监督落到实处

纪委对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是全方位的、系统性的,也是经常性的、长效性的,可以是正式表达或非正式沟通,也可以是书面报告或口头提醒,关键看是否有针对性、准确性和实效性,因此必须抓住一些关键环节:

监督好民主集中制的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通过有效监督,确保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和各自为政。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要切实监督好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否做到发扬民主、善于集中、敢于担责,同时也要监督好党委班子成员是否充分发表意见、执行集体决定、维护班子团结。

监督好权力运行的情况。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纪委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推动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监督好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参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纪委要把党委班子成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

监督好基层党组织的监督作用发挥情况。加强日常监督是党内监督最主要、最经常的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章第三十一条规定,党的基层组织要“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基层党支部对支部内的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切实履行教育、管理、监督之责。纪委要对领导干部所在党支部工作给与特殊的关注,督促相关党支部切实履行好职责。

监督好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的执行情况。党的领导干部应当每年在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纪委要监督好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是否全面准确地汇报了本人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廉洁纪律等情况。

监督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应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年度考核、任职考核的重要依据。纪委应该与审计部门建立和加强工作协调,形成纪检监督和审计监督的合力。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08.30)

 

领导干部“四个定力”从哪来

 

今年2月13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

定力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的一个高频词,始终保持强大定力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鲜明特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大担当立新规、以大气魄开新局、以大手笔谱新篇,治国理政旗帜鲜明、沉着稳健,尤其是坚定不移、锲而不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言出纪随、说到做到,展现出强大的自信和坚如磐石的定力。历史和现实证明,对于领导干部来说,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决不是与生俱来,不可能凭空而至,也决不会随着党龄的增长和职务的提升而自然提高,而是需要终身努力。

“四个定力”从崇高的理想信念中来。坚定的行动源于思想的自觉。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之本,也是“四个定力”之源,信之弥坚则行之愈笃。新形势下,“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领导干部面临的考验易发多发,面临的诱惑花样百出,坚定理想信念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历史一再证明,共产党人只要有了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就有了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勇气和力量,就有了自己的“定心丸”,就能无坚不摧、无往不胜、无所不御。现实反复证明,领导干部没有理想信念不行,理想不够远大、信念不够坚定也不行,精神上“缺钙”、思想上滑坡,就会得“软骨病”,就谈不上什么定力,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走入歧途、走上末路,根源就是没有理想信念,或者只有拜金拜权、信神信鬼等错误信念。增强“四个定力”,就要始终把思想建设摆在首位,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思想建设的战略任务,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不断补钙壮骨、强根固本,点亮心中明灯、筑牢思想防线,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实践者。这里面,最重要的是要从中央做起,以上率下、先之劳之,一层带着一层干、一层做给一层看,用行动彰显信仰的力量,用人格的力量成风化人。

“四个定力”从深厚的党性修养中来。《大学》有云,“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又说“知止而后有定”。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也是培育“四个定力”的沃土。对共产党人来讲,动摇了信仰,背离了党性,丢掉了宗旨,就难免被人“围猎”。增强“四个定力”,就要在立根固本上下功夫,把党性教育作为共产党人的“心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终生修炼内功、增强党性修养,把党性原则立起来,做到持之为明镜、内化为修养、升华为信条、固化为习惯,增强对歪风邪气的免疫力、抵抗力。这里面,最基础的是烧旺党内政治生活的大熔炉,充分发挥其教育、改造、净化、提升功能,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使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净化思想灵魂、剔除私心杂念、提升精神境界,在千锤百炼中涵养坚韧不拔之志,在烈火淬炼中练就金刚不坏之身。最现实的是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革命先烈、建设先辈、改革先锋的先进事迹,深刻汲取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等人严重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使领导干部在正反强烈对比、善恶鲜明对照中,真正想清楚入党为什么、当官干什么、身后留什么,努力把握政治生命线、追求道德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

“四个定力”从深入的学习思辨中来。深学方可至信,至信方可笃行。《中庸》云:“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这其中有内在的逻辑,蕴含着深刻的道理。一是博学,即通达地学习、广泛地涉猎,这是吸收知识;二是审问,即审慎地探询、深入地追问,这是解疑释惑;三是慎思,即谨慎地思考、周密地思索,这是遴选消化;四是明辨,即明晰地分辨、明智地判别,这是择定结果。一个人只有经过艰苦的、不预设结果、大浪淘沙式的“学问思辨”,经过“交换、比较、反复”,才能抱定自己的主义,不受外界的干扰、诱惑,笃定地履行所学所思、坚定地践行信仰信念。增强“四个定力”,就要一刻不停地学习,以真学带动真用、以深学促进笃行,以真理武装头脑、指引理想、坚定信仰、增强修养。这里面,最根本的是要认认真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理论,从原著中思马克思主义之理、悟共产主义之道,着重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真正解决总开关问题,解决党性修养问题。最紧迫的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作为涵养定力的鲜活教材和不竭源泉,做到深学、细照、笃行,深刻领会讲话贯穿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改革创新精神和科学方法论,在学习中锤炼党性、陶冶情操、砥砺品格。

“四个定力”从良好的政治生态中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解决党内存在的种种难题,首先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正所谓“风俗既正,中人以下,皆自勉以为善;风俗一败,中人以上,皆自弃而为恶”。从现实看,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并不是一开始就胡作非为、堕落乱为的,其定力的丧失有一个过程,外界因素在其中也发挥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有的干部初心、初衷也是好的,起初也是努力作为甚至很有作为的,“四个定力”也很强。但是一些地方或部门政治生态恶化,“潜规则”屡试不爽、“逆淘汰”屡见不鲜、“带病提拔”司空见惯,久而久之一些干部心神就稳不住了,也开始随波逐流、有样学样。“白袍点墨”“新鞋溅泥”之后,上级缺乏管理、组织疏于监督,无人对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而且这样那样的行为出格只要没到违法的程度,也未影响考核评价、职务升迁。渐渐地,这些干部就习惯了这种政治生态、政治文化、用人导向,对身上的毛病、错误也就不以为意了,对于各种诱惑和腐蚀就丧失防范意识了,逐步自甘堕落、自弃为恶。增强“四个定力”是对干部自律的要求,但自律和他律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增强“四个定力”,就要坚持标本兼治,治标与治本同向发力、同时发力,以严明的纪律、严格的制度、严厉的问责促进风化俗成,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这里面,最关键的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四个定力”强不强作为干部德的重要内容。

(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17.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