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格
第一部分: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在市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市监察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市纪委与市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其主要职能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全面负责。
根据编委核定,市纪委监委机关下设1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至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2个正科级附属事业单位:湘潭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办公室和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管理中心。
纳入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单位为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本级(以下简称委机关)。附属单位未纳入决算编报范围。
本级人员编制数为110个,其中行政编制96个、工勤编制1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个;截至2020年12月,单位实有人数为99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工勤编制1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人;离退休44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42人;公务车辆编制数15台,年末实有车辆15台。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22.7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3622.74元,较上年减少318.33万元,降幅8.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业务性专项较上年压减10%。。
本年支出合计:3622.74元,其中:基本支出1788.13万元,项目支出1834.61万元(其中:业务性专项1834.61万元,项目性支出0万元),总支出较上年减少318.33万元,降幅8.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预算编制要求,业务性专项较上年压减10%。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22.7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788.1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404.3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3.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0.2万元。本年度较上年减少114.48万元,降幅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事调整,实有人数减少。
(二)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含廉政教育基地运转专项、监督执纪监察工作专项、宣教工作经费等。2021年项目支出为1834.61万元,较上年减少203.85万元,降幅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文件规定业务性支出较上年要压减10%。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委机关运行经费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3.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5.03万元,上升45.56%,主要原因是公务交通补贴由业务性专项调至日常公用经费。
2.“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2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0年减少13.1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接待费预算。
3.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7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0.5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5辆,其中,执法执勤公务用车13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在2021年的收支预算内,拟定了1个预算绩效目标:
目标1:更加突出政治监督,进一步强化“两个维护”。
目标2: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进一步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作用。
目标3:更加突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进一步维护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目标4:更加突出发挥监督治理效能,进一步凸显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目标5:更加突出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动能。
目标6:更高标准地淬炼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
目标7:严格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三公经费”使用,确保各项支出符合规定。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公开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