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二)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三)在市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配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
(四)负责全市监察工作。
(五)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六)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制定或者修改本市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本市相关规范性文件。
(八)负责协调落实省纪委省监委交办的反腐败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全市反腐败国际追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九)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十)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市纪委与市监察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其主要职能是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全面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下设1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政策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至第八审查调查室、案件审理室(申诉复查办公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信息技术保障室;2个正科级附属事业单位:湘潭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办公室和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信息管理中心,附属单位未纳入决算编报范围。纳入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单位为中国共产党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本级(以下简称委机关)。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次决算公开为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委机关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委机关2019年度收入总计4176.18万元,较上年增加1756.77万元,增幅72.6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提标;二是新增昭山基地办运转经费;2019年支出总计4177.11万元,较上年增加1733.12万元,增幅70.91%,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昭山基地办运转经费及工资提标。
2019年上年结转与结余20万元,年末结转与结余19.07万元。
二、委机关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全年收入决算数4176.1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176.18万元,占本年收入100%,无其他收入。
三、委机关2019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全年支出决算数417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2.12万元,占比48.17%;项目支出2164.98万元,占比51.83%。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911.03万元;公用经费101.09万元。
四、委机关2019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度全年财政拨款收入4176.18万元,2018年度全年财政拨款收入2419.41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1756.77万元。
2、2019年度全年财政拨款支出4177.11万元,2018年度全年财政拨款支出2413.34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1763.77万元。
3、2019年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29万元。
五、委机关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全年财政拨款支出4177.1万元,2018年度全年财政拨款支出2413.34万元,较2018年度增加1763.77万元,增幅73.0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全年财政拨款支出4177.1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7.11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3328.36万元,支出决算数417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一是人员经费追加,包括津补贴调整、新工资标准调整、综治维稳奖金等;二是追加了办案工作经费、三是追加了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等。
六、委机关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12.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1.03万元,占基本支出94.9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费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1.09万元,占基本支出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会议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委机关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开支总额57.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57.19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全年无车辆购置。
2019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78.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64万元,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14.26万元。相比年初的预算数实际开支缩减,主要是因我委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健全公务用车的相关制度,同时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一般性支出,抓好政策落实,严格执行我市控制“三公”经费的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做好经费收支分析工作,不断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018年“三公”经费开支总额36.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02万元、公务接待费0.65万元。2019年较2018年增加21.11万元,增幅57.57,主要是2019年我委承担了部分省纪委大案要案,外调取证用车费用加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说明:2019年度,我委无该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2019年度,我委保留有一般公务用车2台,执法执勤用车13台,与2018年度保有量相同。
3.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及人数等情况:2019年度,我委公务接待为8批次(个),共50人次(人)。
八、委机关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九、委机关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组织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得分为优秀。我委围绕市纪委全会报告提出的工作目标,积极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情况的预算约束和监管,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对照上年度预算绩效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严格按要求落实整改举措,合理有效安排支出,按照时间节点和报送要求及时报告预算绩效跟踪进度表。但总体而言,在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实效,开展收支精细化管理上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阶段,我委将强化领导、优化管理、严格控制,提供坚强财务保证。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委局机关本级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01.09万元,比2019年决算数增加9.63万元。委机关人员增加,使之相应的日常运转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委机关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6万元,主要为日常办公用的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家具等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 月31 日,我委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为15台,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台、执法执勤用车13台;有1台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收入。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纪委本级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纪委开展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七、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市纪委开展业务性工作的项目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反映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
十、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督(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用于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十一、其他支出: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中共湘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