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潭财预〔2018〕2号《关于下达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8年财政预算的通知》要求,现将市纪委机关2018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市纪委机关2018年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是:按照财政局科学化、精细化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作风建设的规定,科学编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预防腐败局合署办公,内设16个职能部室,2个下属事业单位。
本级人员编制数为87个,其中行政编制67个、工勤编制7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3个;截至2017年10月,单位实有人数为70人,其中行政编制61人、工勤编制4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离退休4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8人;公务车辆编制数12台(含市级领导用车1台),年末实有车辆12台。
二、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收入预算165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9.37万元,较上年增加171.26万元,增幅12%。
2.支出预算。2018年支出预算165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4.71万元,项目支出614.66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044.7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46.08万元,较上年增加197.37万元,增幅30% ,原因一是2017年工资津补贴提标,二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将经济分类科目“住房公积金”由“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调至“工资福利支出”类;日常公用支出162.49万元,较上年增加12.61万元,同比增长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14万元,其较上年减少58.59万元,同比减少62%,原因是根据预算编制要求将经济分类科目“住房公积金”由“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调至“工资福利支出”类,致使降幅较大。
(2)项目支出情况。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614.6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业务性专项支出。
一大块是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48.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万元。原部分主要用于廉政基地运行维护、宣传教育、组织培训、信访专项、预防腐败、党风政风监督及纪律审查等监察事务方面,新增20万元信息中心工作专项经费,是指2017年2月经市编委批复设立了湘潭市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因湘潭市纪委监察局信息中心非独立法人核算单位,2018年的相关费用统一纳入市纪委机关部门预算,主要用于全市纪检监察信息网络的管理维护与日常运行,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察局的信息网络建设工作。
另一大块是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贴66.66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2.4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61万元,同比增长8%,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津补贴提标,相应的工会经费及福利费也增加了,总的日常公用经费即运行经费随之增加
2.“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与2017年持平。
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安排预算情况。2018年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流程,预通过政府采购购置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约26.2万元,网络托管服务(湘潭廉政网站及“金纪”工程)65.6万元,家具装具类5万元,总计96.8万元。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