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湘潭市纪委机关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7-03-01

 

根据潭财预发〔2016〕12号《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市纪委机关2017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如下:

市纪委机关2017年预算编制总体思路是:按照财政局科学化、精细化要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和作风建设的规定,科学编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市预防腐败局合署办公,内设17个职能部室,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履行《党章》规定纪委的三大工作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及《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构的五项职责湘潭市纪委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的编制数81个,其中行政编制67个、后勤服务事业编制7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个;单位实有人数72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后勤服务事业编制4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40人;市公车办核定我委公务车辆编制数12台,实有车辆12台。

二、预算情况

1.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收入预算1488.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8.11万元,较上年减少82.56万元,降幅5.26%。

2.支出预算。2017年支出预算148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3.32万元,项目支出594.79万元。

1)基本支出情况。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893.32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48.71万元,较上年增加70.82万元,原因是2016年工资提标;日常公用支出149.88万元,较上年减少18.19万元,同比下降10.82%,下降原因是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2017年市直各单位要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及公车运行费等“三公”经费均在2016年基础上缩减了一定的比列,同时公车改革,实有公车减少,相应的费用也减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73万元,其较上年减少201.98万元,同比减少68.07%,原因是从2017年1月开始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及地区津贴由市人社局发放,不再纳入财政工资统发。

2)项目支出情况。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94.7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业务性专项支出,其中: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528.0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廉政基地运行维护、宣传教育、组织培训、预防腐败、党风政风监督、纪律审查等监察事务方面;公务用车改革交通补贴66.79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9.8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8.19万元,同比下降10.82%,减少原因主要是公车改革,实有公务用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相应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1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3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委局机关实有车辆由改革前的16台减至12台。

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安排预算情况。2017年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流程,通过政府采购购置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约18.7万元,网络托管服务(湘潭廉政网站及“金纪”工程)40万元,总计58.7万元。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7年度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