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参加原任职乡镇的巡察反馈会很有意义,巡察指出的原单位很多问题我都有责任,给我敲响了警钟,我一定积极配合原单位的巡察整改,在新单位更要以此为戒,避免将老问题带到新单位。”近日,在湘潭县谭家山镇的巡察反馈会上,该镇原党委书记如是说。
十三届湘潭县委换届以来,县委共组织开展3轮常规巡察,对16个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开展了政治巡察。换届后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普遍进行了交流调整,巡察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监管不严、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既有现任“一把手”的责任,也涉及前任“一把手”的“旧账”。
为进一步提高巡察整改意识、强化巡察成果运用,该县要求被巡察单位的前后两任主要负责人共同参加巡察反馈会并分别做表态发言,确保“新账旧账”都有人管、有人改。既压实了现任“一把手”的整改责任,防止“新官不理旧账”,又推动前任“一把手”知责认责,主动支持配合原单位的巡察整改,更督促其对照检查、警醒反思,防止在新单位新岗位“旧病复发”。
前任现任“一把手”共同参加巡察反馈会,是该县强力推进巡察整改、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自换届以来,该县多措并举强化巡察整改工作。压紧压实巡察主体责任,向县级领导发出《巡察整改工作提示函》,督促参加巡察反馈会、调度分管联系单位的巡察整改工作。加大整改督查力度,坚持“巡上轮督下轮”,换届以来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查2次,对6家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约谈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3人,下发整改督办函13份。创新整改工作举措,对村(社区)巡察实行“双清单”“双反馈”制度,分别制定由乡镇牵头整改的共性问题及重点问题清单和村(社区)直接整改的具体问题清单,向乡镇党委和村(社区)同步反馈,确保镇村同责、镇村联改。截至目前,该县第一、二轮巡察共反馈问题609个,已完成整改598个,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129个,整改完成率达98.1%,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意识明显增强,整改成效不断凸显。(湘潭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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