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区纪委监委关于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履职不力相关人员的通报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02-24

2020年2月21日,岳塘区宝塔街道云峰社区所辖东方名苑小区居民刘某(现居住书院路街道葩金小区)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这是继湘潭市连续6天、岳塘区连续15天以来无新增确诊病例后所新增。根据区委安排,岳塘区纪委监委对该起新增确诊病例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经查,宝塔街道办事处、书院路街道办事处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管控措施不严,宣传发动不细,工作方案不全等突出问题。充分暴露了街道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在此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政治站位不高、思想意识松懈、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为严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经区委研究决定,对相关单位人员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2名责任人予以免职

1.给予宝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鲁项免职处理。

2.给予书院路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政协联工委主任胡柳松免职处理。

(二)对8名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

1.给予宝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董涛诫勉谈话。

2. 给予宝塔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政协联工委主任曾燕群诫勉谈话。

3.给予宝塔街道办事处城管办主任姚唐斌诫勉谈话。

4.给予宝塔街道办事处执法室主任曾国锋诫勉谈话。

5.给予书院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殷涛诫勉谈话。

6.给予书院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委员李建儒诫勉谈话。

7. 给予书院路街道办事处城管办主任黄艺诫勉谈话。

8.给予书院路街道办事处执法室主任赵鹏诫勉谈话。

(三)对4名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1.给予宝塔街道云峰社区党支部书记刘银艳通报批评。

2.给予宝塔街道云峰社区主任毕惠珍通报批评。

3.给予书院路街道葩金社区党支部书记周敬芳通报批评。

4.给予书院路街道葩金社区主任罗红通报批评。

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必须高度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否则将带来严重后果,甚至前功尽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定必胜信念,咬紧牙关,继续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不获全胜决不轻言成功。

下一步,全区各级、各单位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以问题为警醒,尤其是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最吃劲的时候,要把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大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坚决做到守土负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采取更坚决、更有力、更果断、更严密、更有效的措施,将各个阵地守住守牢,坚决打好疫情防控人民战、总体战、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必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