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刀刃向内 严防“灯下黑”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2-01-14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从严从实加强全省纪检监察干部约束和监督的负面清单》通知的文件精神(以下简称《十二条负面清单》),韶山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及时传达学习,主动对标对表,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做到“三防”“四慎”,在新起点上推进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原汁原味”强学习

2021年12月31日,韶山市纪委监委举办“韶山廉韵大讲堂”(第24期),组织全市5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原汁原味学习了《十二条负面清单》内容。1月10日,再次召集班子成员、各部室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乡镇纪委书记在周例会上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对《十二条负面清单》进行了学习和解读,要求班子成员、各乡镇纪委书记、各部室组负责人、巡察办组负责人带头静下心来,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身作则,带好头、示好范、作表率。

“随时随地”强执行

“给你发一张‘十二条负面清单’的小卡片,请你随时随地认真学习,认真贯彻落实。”

为使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学习巩固《十二条负面清单》内容,韶山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将清单内容印制成“小卡片”,送发至全市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供大家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并时刻对照清单加强警醒,在一言一行上体现纪律要求,在一点一滴中强化规矩意识,切实做到自我约束严之又严,行使权力慎之又慎。

“抽查检查”强纪律

“你好,请你用力吹气,接受酒精测试。”

1月10日,韶山市纪委监委开展内部突击检查,就贯彻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况对机关内部8个部室、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和4个乡镇进行了全覆盖检查。紧盯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一旦发现违纪违规问题,严肃问责追责。目前,通过突击检查,未发现有违纪违规的现象。

韶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机关要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的重要指示精神,继续以“严于其他党员干部”的监督要求,对标“十二条负面清单”具体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常态化开展抽查检查,以铁一般的作风纪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韶山市纪委 吴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