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反馈】中共岳塘区霞城街道党工委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7-05-27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2月15日,市委巡察第四组对市霞城街道党工委进行巡察, 按照市委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方面的整改情况

1.强化学习意识。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对党性的考验,不断加强实践锻炼,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发扬韧性奋斗精神,牢固树立一把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意识。今年以来开展了三次关于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

2.落实责任担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带头履行好集体责任、书记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带头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分管责任,以上率下带动下一级党组织积极承担主体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管事与管人相结合,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主体责任的领头雁既率先垂范履职尽责,又亲力亲为抓好具体指导,平时多咬耳朵、多扯袖子,高度警惕四风反弹,敢抓愿抓真抓,确保将四风消灭在萌芽状态。街道党工委与新一届的两委班子成员签订了廉洁从政责任书。

3.严肃党内生活。落实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将问题摆在桌面上来谈,在思想碰撞中进一步统一认识,筑牢思想防线,增进干部团结,提升党员内在修养,内在凝聚力。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整改情况

1.关于重业务轻党建,党建、业务两张皮的整改情况。一方面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织领导同志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了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党组织自觉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提高了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了党员的先进性;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实行了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另一方面深化认识,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克服和纠正重经济,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摆正党务与经济行政业务的关系。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管党的政治责任,按照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用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精力抓党建工作,把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经济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

2.关于基层党建薄弱,党员未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的整改情况。一是精心组织,压实责任。严格按照区委组织部不按规定交纳党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明确了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各党(总)支书记为成员的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党员清查工作,以有力的组织保障工作的落实。二是明确任务,严明要求。以党支部为单位,重点检查党员是否按规定的基数和比例、足额交纳党费,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漏一个支部,不漏一名党员。三是完善机制,规范管理。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梳理分析排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予以整改,通过专项整治,追缴党费23344.5元。

3.关于对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督促指导缺失的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基层走访。联点领导每月深入联系点10次以上。在调研中深入群众,问计于民,带着思考下去,带着思路上来,踏踏实实为群众做实事、做好事。街、村(社区)干部定期走访群众,听取意见,解决问题,每一个老百姓能找到联系自己的街道干部、村干部。二是加强专项整治。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大力整治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懒于学习,懒于调研,懒于下基层,安排工作遥控指挥,研究问题坐而论道;懒于干事,工作不仔细、不认真,不作为、慢作为,见困难就躲,见矛盾就绕,通过整治不断增强各级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创造性和自觉性,激发干部职工工作热情,不断提高机关效能。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整改情况

1.对两个责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上热下冷,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整改情况。一是突出抓好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全面落实省委、市、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与党工委的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做到长远有规划、全年有目标、年初有部署、中期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二是全面靠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党风廉政建设逢会必讲、逢下必查,切实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案件亲自督办,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下级党组织负责人亲自谈话,各种警示教育活动亲自主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街道党工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状。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各种项目随时跟进,各种情况深入了解,对存在的各种风险超前预警,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查处,对各种隐患随时排查,做到了两手抓、两手硬。四是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开展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双述双评活动。五是强化制度执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力,定期不定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督查,促使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把责任扛到肩上、落实到行动中。

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制度不完善,劳动纪律松散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街道人事管理。严格人员考核管理,加大平时考核力度,防止因管理松懈造成新的人员在编不在岗。严格人事管理流程,规范街道工作人员流动、退休、亡故、处分、辞职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等环节的管理,及时修改或核销人员信息资料,并相应调整处理有关工资待遇。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机关街道人事管理进、管、出环节的综合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员登记制度,建立完善街道工作人员实名统计制度。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街道及时采集、随时更新工作人员动向信息,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在岗情况。

3.关于党工委讨论人事问题程序不规范;用人失察问题多发;监督缺位,造成事业工人混岗严重,临聘人员照顾关系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干部管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空缺岗位向社会公布,实行公选、竞聘,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严格按条例选人用人,进一步规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等机制,遵守六个坚持、严把六关,对空缺岗位及时予以配备。二是加强建章立制。把干部选用程序细化,从制度层面上做到责任明确、环节具体、操作规范、监督有力、保障完善,促进干部选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三是深化人事改革。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和全员聘用制,杜绝混岗问题的产生。按照按编定岗、改善结构、突出重点、逐步消化原则,加强规范化管理。

4.关于纪检监察力量薄弱,纪委工作未聚焦主业的整改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担当。街道纪工委带头加强学习,理清工作思路。采用廉政大课堂定期组织街道、村(社区)两级干部进行辅导培训,教育引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树牢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不怕得罪人的思想,着力解决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二是深入推进三转。把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还给主责分管责任人,全面落实了街道纪工委书记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以外其他工作的要求,把主责主业聚焦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三是强化压力传导。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制度,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定向工作督导等方式,采取集体约谈和一对一、面对面约谈机关干部及村(社区)负责人,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切实把执纪监督的责任扛起来,把纪律规矩挺起来。四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持纪在法前,持续开展干部作风纪律明查暗访督查,加大问责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紧紧围绕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提升监督效果。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及时查处违纪违规的人和事,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四、关于执行上级899规定精神不力的整改情况

1、针对名目繁多,违规发放奖金补助问题。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的自查自纠,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退还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资金401550元,相关资金全部上缴区非税局。

2、针对民调工作违规花钱买民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对违反工作规定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在街道设立了群众意见箱,以此接受群众监督、民主监督、媒体监督。

3、针对四风问题纠而复生的整改情况。强化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采取专项巡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持之以恒开展作风纪律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约谈、告诫谈话等方式进行提醒,对存在慵懒散漫、为官不为、工作不实等作风问题,进行严肃问责。

4.针对村干部违规操办寿宴的整改情况。一是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把市、区下发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为反面教材,一方面及时转发给各村(社区)单位进行学习和警示,另一方面利用五个廉政大课堂,由街道纪工委书记对街道干部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案例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村干部的思想防线。二是强化制度制约。认真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村干部廉洁履职十不准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推行廉政承诺制度,扎紧制度笼子,规范村干部履职行为。三是从严执纪问责。发挥街道纪工委的职能作用,运用日常督查、明查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对村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形成有效震慑。

5.针对干部滞留救助资金的问题。一是规范审批程序,严格发放政策。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审批,均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同时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规定各项救助资金必须在相应的项目内开支,采取严格的发放管理程序和监督程序。二是落实政务公开,加强群众监督。强化公示制度,落实申请审批流程中的二次公示,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对象,在申请流程和审核审批程序中,坚持村(居)委会民主评议制度,组织村(居)民代表讨论通过,凡涉及到资金问题,都在村(居)务公开栏上公示,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让群众参与监督,保证对象审核、审定的准确性。三是加强监督管理,防范违规行为。开展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对街道的社会救助资金审查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审批台帐发放,是否存在贪污、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等现象开展重点检查,保障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得到有效使用。

6。针对回应群众诉求不及时的整改情况。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重大事项报告制等制度,强化制度执行,促进各项工作有序落实和干部作风规范务实高效。

下一步,街道党工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市委巡察要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整改落实到位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1-58561523;邮政信箱: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牡丹路2号霞城街道办事处,邮编:411100;电子邮箱:21501593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