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年,根据省、市专治办和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区专治办将按照《岳塘区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排,围绕高质量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上持续发力,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一、加强专项治理的日常监督管理
1. 定期调度,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季度由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调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定期通报三个街道和区直成员单位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问题线索数、立案数、资金退缴数、信息报送等工作,对零问题线索、零案件查处等履职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问责。
责任单位:区专治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长期坚持
2. 完善队伍建设,规范案件统计等日常管理工作。严格对照省专治办考核办法要求,规范有关立案数、清退资金数等考核指标的统计口径、范围。配齐、配强村级纪检员队伍,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
责任单位:区专治办、各街道纪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
3. 搞好信息宣传和经验总结。大力宣传和报送各单位各部门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的做法和成效,积极总结提炼有关典型经验,及时向市级以上媒体予以宣传推介,形成良好宣传氛围。在三湘风纪扶贫专栏,各街道工作动态(或图片新闻、微故事微体会、工作经验)不少于2篇,各成员单位至少1篇以上。
责任单位:区专治办、各街道纪工委、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4. 加强警示教育,发挥查案治本功能。定期通报曝光一批扶贫领域有影响、有震慑的典型案例。督促案发单位开好民主生生活会和警示教育会,加大纪检监察建议书和整改情况公开力度。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二、开展四个“回头看”
5. 开展“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回头看”。由区专治办牵头,组织区审计、巡察等单位,对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扶贫等领域,采取审计监督和专项巡察等方式重点抽查检查,特别是对区农业农村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组织开展的“一季一专题”自查自纠情况重点监督检查,对职能部门履职不力、敷衍塞责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
责任单位:区专治办、区审计局、区委巡察办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6. 开展重点问题线索“回头看”。对2018年1月1日以来上级交办督办、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检查等方面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逐一排查,对信访举报人越级重复访、对处理不满意、查否了结、予以组织处理的线索重点核查。各相关单位将核查情况、问题线索台账报区专治办。
责任单位: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街道纪工委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7. 开展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回头看”。持续跟踪督办相关责任单位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中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对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问题清单,脱贫攻坚国检、省检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
责任单位:区专治办、相关责任单位、区委巡察办、区扶贫办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8. 开展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回头看”。对承担扶贫项目专项资金使用职能的部门,督促其组织开展全覆盖的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纠正偏差,精准追责问责。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三、加强问题线索的摸排核查
9. 加强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的分析研判。6月底前完成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年底前完成平台基层版和派驻版部署。信访部门每季度对扶贫领域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分析和研判,并形成书面报告。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区信访局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长期坚持
10. 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切实抓好扶贫项目资金、民生领域资金、村级财务数据的公示公开,运用大数据对比分析,精准摸排扶贫领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线索。
责任单位:区专治办,区财政局,霞城、荷塘、东坪街道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
11. 发挥审计监督和专项巡察作用。区委巡察办和区审计局将扶贫领域项目和资金纳入监督检查重点,问题线索按程序规定及时移送区专治办。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区委巡察办
完成时限:2020年10月底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12. 围绕重点领域,严肃查处典型案例。严查扶贫工作不实、作风漂浮和过多过度过频留痕问题;严查考核验收中的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严查基层“微腐败”问题,严查“四不摘”政策落实不力问题;严肃问责虚假式、指标式、算账式、游走式脱贫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从严查处利用考核以权谋私、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问题。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区专治办、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
13. 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力度。每月对上级纪委监委交办转办的信访举报、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反馈、领导交办的重点问题线索,由区纪委区监委纪检监察室直查直办和督查督办,解决查处级别低、查处职能部门案件少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各纪检监察室
完成时限:2020年9月底,长期坚持
14. 加大退还群众资金力度。坚决查处一批涉及贪污侵占、挤占挪用贫困户和群众资金的案件,第一时间退还资金,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责任单位:区纪委区监委
完成时限:2020年6月底
公安备案号:4303040200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