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集中综合监督单位分管党风廉政工作领导、机关纪委书记(党支部纪检委员)、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纪委书记召开联系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讨论综合监督单位“两清单一计划”,及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及落实措施,如何多措并举、综合施策,以政治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文化建设“四个建设”推动清廉机关建设走深做实。
“对照‘二十二条’措施,首要的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监督,督促单位党委(党组)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和‘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责任,进一步细化‘两清单一计划’内容,明确主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到知责明责尽责。”该组组长肖红湘说道。
“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持之以恒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化管理制度,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扛起来,为巩固深化责任落实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市司法局机关纪委书记周雅纯说。
“要围绕清廉机关建设方案部署的四大任务,梳理出清单,扎实做好规定动作,同时注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创新,做出单位清廉机关建设的特色亮点来。”市委政法委机关纪委书记李凌波发言道。
“抓好清廉机关建设,清廉家庭应该是一个重要单元,家风建设应该要纳入一体进行,比如廉政家访应该具体计划起来,真正走动起来。”市信访局办公室副主任彭凌建议说。
通过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做好结合文章,同向发力,通过抓机关、带系统、促基层,营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机关政治生态,确保机关党建质量全面提升,政治机关属性充分彰显,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廉政风险防控更加严密严实,“四风”问题有效纠治,“庸懒散”等现象根本扭转,违纪违法现象明显减少,努力实现“机关作风正、干部形象佳、办事效率高、营商环境优、群众评价好”的工作目标。(湘潭市委政法委、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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