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岳塘区人民法院对岳塘区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的杨某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公开开庭审理,岳塘区人民检察院派员支持公诉,被告人杨某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 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杨某强利用担任中共湘潭市高新区双马街道新华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等事宜上为请托人郭某明(另案处理)等人谋取便利,单独或者伙同他人收受钱款共计人民币603370元。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某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杨某强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岳塘区纪委监委)
公安备案号:43030402000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