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应如何处理?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3-12-13

 

 

答:对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的当面或电话举报,应当按照归口分工的规定,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并做好解释工作;对于其中的重要问题或紧急事项,可以协助举报人联系受理单位或报告有关领导后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