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大局 建设清廉韶山
为建设现代化新韶山提供坚强保障
——中国共产党韶山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韶山市第九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刘志刚
(2021年7月29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受中国共产党韶山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湘潭市纪委和韶山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湘潭市纪委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以来的各项任务要求,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主动服务全市大局,坚决有力贯彻各项决策部署,坚定稳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强化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坚定有力。五年来,我们牢牢把握政治机关的政治站位,把“两个维护”作为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任务,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聚焦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围绕“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重点工作,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政治监督。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大考”,闻令而动、勇担使命,强化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监督检查,问责处理15人,免职1人。全力配合省委巡视,办理移交信访件45件次,追责问责4人次;处置移交问题线索6件,立案8人次,责成2个单位党组作出深刻检讨。坚持把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日常监督、巡察监督从政治角度审视,执纪、问责从政治纪律查起,处理、处分从政治效果考量,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典型案件5件,给予党纪处分11人,督促全市党员干部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中。
二是树牢为民导向,维护群众利益扎实有效。五年来,我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护航脱贫攻坚,入村开展扶贫领域政策纪律巡回宣讲活动,与村民面对面宣讲政策纪律,深入推进“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查处原谷阳村支部书记章某某贪污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等典型案件31件,给予党纪处分3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追缴资金41.41万元。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在全省率先实现对乡镇、村(社区)监督的全覆盖,运用大数据比对督促相关单位取消低保93人、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1人,处理平台投诉6起,立案2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聚焦旅游市场秩序,对旅游执法人员廉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将庞某、徐某等2人移送司法机关,责令清退临聘执法人员5人。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受理问题线索37件,立案6件,给予开除党籍处分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采取组织措施处理5人。有力有效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执纪监察,处置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诫勉谈话7人、批评教育1人。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调查处理群众信访举报544件次,通过畅通渠道、限时办结、提级办理、领导包案、完善制度等,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问题,有效化解了一批越级访和重复访问题,越级访、重复访数量呈持续下降趋势。
三是持续深化改革,监督体制机制显著完善。五年来,我们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织密监督网。完成市纪委派驻监督全覆盖改革任务,设立4个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综合派驻监督全市61家部门单位。稳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成立韶山市监察委员会,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限,派驻纪检监察组以驻在单位命名、组长担任驻在单位党委(党组)成员(班子成员)。派出4个乡镇监察办公室,监察体制改革向基层延伸。市纪委监委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增设组织部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优化人员编制配置,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出台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清单》《乡镇纪委监察办、高新区和人民医院纪(工)委监督责任清单》,进一步规范了日常监督工作。设立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市委巡察服务中心,不断完善巡察制度,制定《中共韶山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中共韶山市委巡察工作流程》《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规定》等制度,建立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审计、信访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实施“巡审联动”“巡财联动”等,巡察工作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
四是坚决正风反腐,标本兼治成效明显提升。五年来,我们坚持“三不”一体推进,在增强反腐败综合效应上持续发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把惩治作为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保持高压态势。处置问题线索692条,立案183件(其中乡科级干部4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1人次(其中开除党籍28人、开除公职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2人),采取组织措施处理191人次,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400余万元。承办湘潭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留置案4起,派出20余名干部参与办理喻湘、陈震龙、刘兴隆等大案要案,工作成效得到充分肯定。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对5家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督促建章立制。开展党纪政务(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发现问题9个,追回资金11.09万元。扎实做好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工作,激励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推进“不想腐”的自觉,在全市开展纪检监察宣传日活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积极开展“好家风、好家训”系列活动。采取廉政约谈、召开警示教育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为党员干部划清廉洁从政红线。开通“韶山廉韵”微信公众号,发布微信180期,通过微学习、微宣讲、微故事在全市营造廉洁氛围。公开通报典型案例56件89人次,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五是聚焦监督首责,作风建设成果不断深化。五年来,我们坚持以“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和行动自觉,把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立案42件,处分党员干部40人,严肃查处了如意村、清溪村挥霍浪费集体资金,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银田镇、高新区、原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公款旅游,原市旅游局、原市水务局公款送礼等典型案例。强力推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对拆违控违、征地拆迁、安全生产、危房改造等领域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立案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持续擦亮派驻监督的“探头”,四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单位“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开展了文明城市创建、换届风气、禁赌禁酒、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优化营商环境、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等10多项专项监督检查。查处公职人员吸毒、赌博、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案例18件。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狠刹“四公一违”不正之风。持续开展纠“四风”财务监督检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福利清理,退缴违规资金2000余万元。以市委的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的通知》,列出了正面清单。严把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对151批5155人次出具党风廉政建设审核意见。
六是坚守政治定位,巡察利剑作用充分彰显。五年来,我们把巡察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抓手,持续擦亮巡察利剑。本届市委开展了十二轮巡察,巡察市管党组织67家,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38家,巡察覆盖率100%。围绕中心,开展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旅游执法、脱贫攻坚等专项巡察。向市委提交综合性专题报告18个,推动开展商务系统国有商贸企业改革、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缴纳、拆违控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旅游执法等10项专项整治。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创新巡察方式方法,推进巡察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巡视巡察移交问题线索的查处力度,立案21件(其中乡科级干部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次。注重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关于抓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的通知》,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落实到位。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查处市民政局党组等不落实巡察整改要求、搞虚假整改的典型案件2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其中乡科级干部4人)。
七是狠抓队伍建设,纪检铁军形象深入人心。五年来,我们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着力锻造纪检监察铁军。持续深化“三转”,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持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双推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深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不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举办“韶山廉韵大讲堂”21期,开展全员培训、知识测试。先后选派30余名干部到上级纪委监委参与办案、参与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展现了形象、提升了能力、锤炼了队伍。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执行《湖南省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十不准”》规定,健全内控机制,严防“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开展“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纪委机关”活动,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以开放的姿态凝聚正风反腐正能量。委机关获评“湘潭市文明标兵单位”称号。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有以下五点体会:一是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原则,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保证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二是必须站稳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政治立场,要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三是必须坚持“三不”一体推进这一战略路径,树立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意识,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各环节,把查处、教育、预防贯通起来,把不敢、不能、不想一体推进,持续净化政治生态、织牢制度笼子、深化廉政教育。四是必须坚守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主线,主动适应管党治党形势发展变化,精准把握高质量发展的形势任务、实践要求、科学方法,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客观公正处理问题,精准高效履职尽责,更加注重监督治理效能。五是必须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这一队伍建设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尊崇制度、敬畏法纪,做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表率。要不断提高从政治上看问题的能力,精准量纪执法、追责问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做党的忠诚卫士。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湘潭市纪委和韶山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积极进取、发奋工作、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也是全市共产党员、公职人员、广大人民积极参与、共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中国共产党韶山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或不足,个别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还不够强,“宽松软”的问题依旧存在;“四风”问题尚未彻底根除,少数不敬畏、不知止的干部依然我行我素;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仍然禁而不绝,一些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依然较大;纪检监察工作还有短板,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还有待深入,执纪审查力度还有待加强,体制机制改革还有待深化,纪检监察队伍能力素质还有待提升。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建议
今后五年,是我市实施“十四五”规划的五年,是打造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奋力建设现代化新韶山的关键五年。繁重而又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省、湘潭市纪委全会部署和市委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力服务保障落实省委“三高四新”战略、湘潭市“一六二”工程和“五个韶山”“四地一园”建设,全面推进清廉韶山建设,精准有效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政治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打造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现代化新韶山提供坚强保障。
(一)围绕中心,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全力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突出抓好政治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建立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门督查机制,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以实际行动彰显“两个维护”。推动党中央、省委、湘潭市委、韶山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顺利实施,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建设“六个湘潭”目标,紧扣“五个韶山”“四地一园”建设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韶山“十四五”规划落地落实。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和完善单位及公职人员服务履职差评机制,加大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查处力度,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护航旅游市场良好秩序,及时纠正和查处旅游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失责、违纪违法行为,促进我市旅游市场秩序持续向好。
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市委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督促制定任务清单、约谈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强化“一案双查”等措施,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促进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贯通协同。
(二)坚定决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一严到底,形成高压震慑。以零容忍的态度、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对腐败形成强大震慑。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及时把“两面派”“两面人”辨别出来、清除出去。聚焦政策聚集、投资密集、资源富集的领域和环节,聚焦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等领域,聚焦“提篮子”“打牌子”“拉款子”“借赌生财”“以息代贿”“洗钱”等隐性、新型腐败问题,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以护航政府性债务化解为重点,深挖债务风险背后的腐败行为。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持续纠治政法系统腐败和作风问题。
补齐短板,扎紧制度笼子。加大典型案件解剖力度,切实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督促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好警示教育会,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对金融信贷、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暴露出来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堵塞漏洞、健全制度。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一人多证”、涉砂涉矿专项整治,督促职能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管。
教育引导,筑牢拒腐防线。紧紧围绕清廉韶山建设的目标要求,突出韶山特色,创建一批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清廉家庭,推动清廉元素向各领域延伸。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厚植不想腐的土壤,涵养健康党内政治文化,汲取砥砺奋进的精神力量。坚持反面警示与正面引导相结合,运用好“韶山廉韵”微信公众号,精心讲好韶山正风肃纪新故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推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三)保持恒心,深化整治作风建设领域顽瘴痼疾
坚持不懈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聚焦贯彻中央、省委、湘潭市委、韶山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务实、不尽力、不到位等问题,瞄准“包装式”“洒水式”“一刀切式”落实等突出表现,盯住不放、精准施治,防止产生新的不良习气、不严不实做法。深化治理“文山会海”、优化改进“督检考”,纠正随意要材料、报表格等问题,持续为基层减负松绑。
寸步不让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住重要节点不放松,聚焦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易发多发问题,高度警惕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不吃公款吃老板”等新动向,坚决防止反弹回潮、隐形变异、疲劳厌战。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监督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落到实处。
持之以恒推动干事创业、清风正气。既严格监督约束,又真诚关爱激励,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管好亲属子女。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贯通融合纪法情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运用容错纠错、回访教育、澄清正名等措施,为担当作为的党员干部清障开道,让改过自新的同志重拾信心。
(四)贴近民心,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
聚焦“三农”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脱贫攻坚普查及“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松劲懈怠、摘帽了事等问题。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查在推动乡村振兴中“瞎指挥”“铺摊子”“堆盆景”等问题,严肃查处向各类帮扶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伸手等腐败问题,保障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生产、收购、存储、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确保粮食安全。
聚焦群众诉求,解决“急难愁盼”。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住房物业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深入“打伞破网”,促进行业治理。用心用情做好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坚持纪检监察干部联村入户、蹲点调研,把问题解决在群众家门口。
聚焦“小微权力”,提升基层治理。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监督力量薄弱问题。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运用,发挥村级纪检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同时稳步推进派驻村级纪检员制度,开展村级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管住“小微权力”,打通农村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效能。
(五)致力专心,推进巡察工作走深走实
有序有力推进巡察全覆盖。更加自觉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切实做到对“国之大者”心中有数,对巡察定位、方针、重点、方法等心中有数,对被巡察党组织职责使命、地位作用等心中有数。科学制定新一届巡察工作规划,探索将制度设计纳入巡察工作内容,立足常规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回头看”,做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主要矛盾,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巡察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加强对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点到的重点人、重点事跟踪督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用好巡察成果,精准移交处置问题线索,针对普遍性、体制机制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职能部门举一反三、深化改革,健全制度、堵塞漏洞。
织密织牢联动监督网。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和《关于推动新时代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政、信访、统计等职能部门和单位的协作配合,推动各类监督的信息、资源、力量及成果共享共用。拓宽巡察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渠道,增强监督效果。
(六)突出重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协助市委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做到政治监督评价、主体责任检查、权力运行盯防、巡视巡察体检、廉政谈话提醒、组织生活督导、问题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核查、廉政意见把关、违纪违法查处“十必严”。压实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的监督责任,落实好委托谈话、定期谈心谈话等制度。探索开展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发挥纪委监委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健全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工作协作联动机制,推动形成监督闭环。建好用好政治生态分析系统和廉政档案,更加精准地为政治生态和干部“画像”。充分发挥检举举报平台功能,提升监督覆盖面、精准性。增强监督协同性,进一步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构建大监督格局。
推动监督体系更加科学完备。严格对标对表,统筹推进党中央、省委、湘潭市委、韶山市委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推进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确保内设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机制落实到位,强化对国企领域的监督。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察办、派驻机构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湘潭市纪委出台的各项改革配套制度,促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监委专项工作。
(七)坚守初心,建设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政治塑核,提升政治“三力”。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忠诚根基。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引领业务能力建设,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永恒课题,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见诸行动,不断发扬斗争精神,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学习赋能,增强斗争本领。适应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教育培训方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以讲促学、实战促学等多种方式,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打造学习型机关。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继续举办“韶山廉韵大讲堂”,以纪法培训、技能培训、实战培训为重点,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坚持以考促学,定期开展业务知识测试。坚持实战练兵、以案代训,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反腐败斗争中增强能力、提升本领,锻造硬核业务能力。坚持好干部标准,加强干部交流,大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
监督护廉,树牢铁军形象。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激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切实关心关怀干部身心健康。健全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使依规依纪依法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坚决做到“三防”“四慎”,保持“四个关系”,严防“灯下黑”,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各位代表、同志们,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市第九次党代会为韶山未来发展描绘出新的宏伟蓝图,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未来五年,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湘潭市纪委和韶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勠力同心、锐意进取,奋力书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全力推进韶山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清廉韶山,为打造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现代化新韶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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