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
现将《湘潭市纪委、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县市区换届纪律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20日
湘潭市纪委、湘潭市委组织部关于
对县市区换届纪律开展专项
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规定,决定向县市区派驻换届纪律监督检查组,对各县市区换届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要求,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有效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为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目标任务: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实行全程督查,重点督查在县市区换届工作中遵守换届纪律的情况,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换届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二、督查内容
1.督查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在换届中履行职责的情况。主要督促检查县市区贯彻执行有关换届选举规定的情况;是否制定了可操作性的换届工作方案;是否严格执行了换届工作的相关流程;是否实行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责任制和党委常委分片负责制;是否建立了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协调会议制度;是否为换届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2.督查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严肃换届纪律的情况。主要督促检查县市区对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的情况;是否以文件、公告等形式明示“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等换届纪律要求;是否按照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的具体要求,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换届纪律的专题学习宣传;是否开展了严肃换届纪律专题谈心谈话;是否开展了严守换届纪律公开承诺。
3.督查县市区换届风气的情况。主要看开展换届纪律知晓率和换届风气测评情况,各级干部能否正确对待组织的安排、正确对待选举结果、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是否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行为;是否存在传播和散布干扰换届工作的“小道消息”、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机密的行为。
4.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从严查处、从严问责,坚决实行“零容忍”。对选举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选举中搞任何形式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先行免职,再根据情形给予党政纪处分;对非法干扰、影响和破坏选举的人,要一查到底,决不搞下不为例,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督查分组安排
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工作由市人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牵头组织,日常协调工作由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具体负责,下设5个工作组,分别负责五个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纪律监督检查工作。
第一组:负责督查湘潭县
组长:苏和平
成员:马冬泉、邓智
第二组:负责督查湘乡市
组长:蒋文龙
成员:戴丽华、曾文辉
第三组:负责督查韶山市
组长:王迎旭
成员:卢望春、唐安波
第四组:负责督查雨湖区
组长:唐湘琳
成员:张岱、熊燚
第五组:负责督查岳塘区
组长:石海燕
成员:罗军、李伟
四、督查方法
1.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有关换届工作的情况汇报,重申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确保风清气正的纪律要求。
2.个别谈话。督查组要根据工作需要,与县市区领导、离退休老干部、基层干部群众等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
3.现场指导。县市区召开会议期间,督查组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现场督查。
4.查阅资料。查阅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有关领导批示和讲话、文件规定、工作方案、承诺书以及各阶段开展严肃纪律工作形成的文字材料等。
5.受理信访举报。在继续实行“12380、12388”举报电话专人值守制度的同时,各督查组要在所驻县市区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集中受理举报信息和群众来信来访,广泛收集换届纪律工作情况。
五、督查要求
1.强化责任意识。各督查组要树立全局观念,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切实抓好换届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各县市区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工作的情况,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各县市区主要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自觉接受督查组的监督,并为督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2.加强问题查核。督查组要及时加强与纪委、组织部的联系,沟通工作情况。对专项监督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根据其性质和管理权限,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调查了解,或责成县市区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登记在案,及时提醒谈话;对反映问题性质严重的举报要立项督办,明确查核工作的承办人和负责人。
3.及时汇总情况。专项督查结束后,督查组要综合督查情况,向市委呈报督查报告。督查报告包括各督查组的基本工作情况,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概况、好的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严肃换届纪律情况、督查组的意见和建议。重点问题、重大情况要形成专题报告。
4.严守工作纪律。督查组要严格遵守督查纪律,不得接受任何名义的宴请,不接受任何礼品礼金,不干预换届工作,客观公正开展监督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