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整改】中共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8-01-22

根据湘潭市委统一安排部署,2017年8月30日至9月30日,市委巡察第二组对建设路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11月16日巡察组向建设路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弱化,党工委核心作用不强方面

1.学习领会上级党委精神不到位,专题教育不严不实,推进工作凝心聚力不够的整改情况。制定了《中共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方案》,全年共开展了3次关于十九大精神的集中学习,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在班子成员和干部之间开展经常性的思想交流谈心活动,全年共开展四级谈心谈话129余人次。

2.核心领导作用不强,担当精神仍显不足的整改情况。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管事”与“管人”相结合,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制定了《建设路街道党工委会议工作规则》,明确了主要职责与分工、议事和决策纪律要求、监督工作等内容,强化党工委的核心领导作用。

3.服务群众意识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办事程序,窗口部门以依法、便民、高效为原则开展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规范、严谨、细致的服务。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做到政策熟,业务精,办事快,让群众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三是健全工作制度。街道根据《湘潭政务服务大厅工作规范》相关制度,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重大事项报告制等制度。在政务大厅安装了服务评价器,在每个窗口设置了周二、周四延时制度和预约电话。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工委政绩观有偏差方面

1.重业务轻党建的整改情况。一是树立“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观念,党工委书记履行好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抓好每月“党建例会”和“大党建调度会”。二是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街道班子成员每人联系1个社区,负责指导社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每月对社区党建工作进行集中检查,并进行讲评。三是坚持党建工作和其他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以党建统揽全局。

2.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完善《建设路街道党工委会议工作规则》、《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制度。成立了党费专项清理整治小组,召开全街党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会议,全面负责党费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党费收缴规范化制度,安排专人查缺补漏,摸清底数,全年共收缴党费10.4062万元,补交党费10974.2元。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的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生活。落实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将问题摆在桌面上来谈,提升内在凝聚力。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结合《条例》的规定,制定坚持民主集中制程序性、规范性的文本,建立责任清单、巡察监督制度。

4.选人用人工作有待加强的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干部管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空缺岗位对外公选、竞聘。二是加强建章立制,做到责任明确、环节具体、操作规范、监督有力、保障完善,促进干部选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三是深化人事改革,形成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四是健全干部轮岗机制,制定了《建设路街道机关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大力推进干部轮岗交流。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党工委主体责任缺失的整改情况。一是突出抓好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建设路街道党工委议事制度》。二是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政治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到“四个亲自”。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定了《建设路街道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制度》,对各种项目随时跟进,各种情况深入了解,对存在的各种风险超前预警,对出现的各类问题及时查处,对各种隐患随时排查,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四是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开展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活动。

2.纪工委监督执纪责任缺位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利用“廉政大课堂”定期组织街道、社区两级干部进行辅导培训,教育引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树牢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不怕得罪人的思想,着力解决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二是强化压力传导。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制度,采取集体约谈和一对一、面对面约谈机关干部及社区负责人,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三是深入推进“三转”。全面落实街道纪工委书记和街道纪检干事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以外其他工作的要求,把主责主业聚焦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

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坚决方面

1.公务接待把关不严,超标准公务接待现象严重的整改情况。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报销审核,财务部门严格落实派出单位公函作为接待费报销凭证,报销做到“三单”齐全才予以报销。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各部门公务接待费实行预算制,对于部门超额度、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一律不予支付。

2.虚列开支,套取资金的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重要法规,增强了财经法纪意识。二是加强审计监督,成立了财经监督领导小组,定期对街道、社区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三是抓好制度建设,制定了《建设路街道财经审批制度》、《建设路街道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切实把制度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3.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的整改情况。严格对照整治内容对2013年以来违规发放加班补贴、值班补贴、奖金等问题进行自查,通过交现金等方式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共清退64000元,并上缴国库。

4.违规超额计提工会经费的整改情况。明确街道工会各项开支实行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下的主席负责制,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对重大开支集体研究决定,全面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将工会各项收支纳入预算管理。

5.存在白条报账的现象的整改情况。对经办人员取得的不合规、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及时纠正和制止,坚决打回,实行一部门一报账员制度,所有票据先由财政所审核,再履行审批手续。及时查处一些违反财务纪律的典型案例,起到查处一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下一步,街道党工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和市委巡察要求,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整改落实到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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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市岳塘区建设路工作委员会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