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杨某利用公职身份形成的便利条件,介绍业务做成后收受请托人45万元现金,其行为构成了受贿罪……”
“我们认为杨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应按党纪、政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8月31日,在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湘潭分所内,一场由湘潭市纪委监委“506”专案组联合该律师事务所开展的党建活动暨业务研讨会正在举行。会议主持人、“506”专案组组长胡佩刚把某个案例介绍完毕,专案组代表和律师事务所代表便分别根据自身职业立场,围绕该案件中的杨某是否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构成犯罪展开激烈交锋。两组代表均神情激昂、言辞犀利,却又有理有据、逻辑严密。纪与法在他们一次次的唇枪舌剑中,碰撞出了真理的火花。
“党纪和国法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都蕴含着法治思维和法治逻辑。双方同志的发言虽然都互不相让,但始终相互尊重、服从真理,体现了忠于事实的职业风采。”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王迎旭这样点评他们的“交锋”。
然而刚刚还因为观点不同而“势同水火”的两个“阵营”,讨论完案例后,就双方各自工作领域的业务问题进行交流时,彼此间却又保持着相互学习的虚心与谦恭。
湖南人和人律师事务所湘潭分所负责人晏军说,据他了解,这次研讨是纪委监委机关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开展的首次联合党建及案例研讨活动,通过此次活动,律师们更加理解了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要求,也更加促进了律师们在执业活动中更好地为当事人维权的意识。
这样的学习氛围也让参会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组组长肖红湘感叹不已:“执业律师的雄辩滔滔和纪检干部的坚定执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听后很受启发,也为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做好证据分析、纪法适用提供了参考。”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律师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守护神,是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这场在纪委监委机关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开展的有50余名同志参加的研讨会,通过“解剖麻雀”,研究问题,查找不足,提升能力,双方实现了砥砺前行,共同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