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潭岳塘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宏钰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湘潭市委批准,湘潭市纪委监委对湘潭岳塘经开区党工委原书记李宏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宏钰违反政治纪律,串供、伪造、销毁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为帮助他人谋取非法利益,超越职权违规决策,致使公共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骗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罪。
李宏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贪欲膨胀,观念扭曲,将公权力异化为利益交换的筹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湘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湘潭市委同意,由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宏钰开除党籍处分;由湘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