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委原副秘书长彭瑞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湖南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常德市纪委监委对湘潭市委原副秘书长彭瑞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彭瑞林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把手中权力当成谋利敛财的工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伪造、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组织原则缺失,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方面的利益;违反生活保障制度,在医疗方面为本人和配偶谋取特殊待遇,搞权色交易;不正确履行职责,未按相关程序推进工程项目,违规插手中介机构服务活动;追求低级趣味,长期沉迷于打牌;贪欲膨胀,大搞权钱交易,通过“干股分红”“借款收息”等隐蔽手段大肆接受利益输送;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彭瑞林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二十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湘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湘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彭瑞林开除党籍处分;由湘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常德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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