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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委:坚持同向发力,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09-14

“对于需要经审批才能开展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应当按规定报派出机关审批,而不是报驻在单位党组审批。派驻纪检监察组经批准对市发改委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立案前根据授权可以通知市发改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也可以立案后再通报……”

近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赵正云在市发改委党组廉政专题会议上,从工作程序、派驻机构的职责定位以及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党组关系方面,回答了“派驻纪监组履职过程中,对市发改委党组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开展审查调查,立案前是否需报市发改委党组审批?”这一问题。同时,还领学了《准确把握纪委监委派驻机构与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的关系》这一文章。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方面,是统筹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自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市发改委党组按照党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委班子成员从思想上认识到,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是推动驻在单位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的有力措施。工作中,委党组与纪检组能加强协作,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同向发力、相互促进。委党组创造条件,积极支持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形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调、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湘潭市发改委 王立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