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酒驾醉驾警示教育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12-31

“这么多党员干部因酒驾醉驾被处分,甚至有不少被撤职,教训十分深刻。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拒绝酒驾醉驾’集中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势在必行。”12月17日,雨湖区委书记白云峰在主持区委常委会专题讨论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开展“拒绝酒驾醉驾,从我做起”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时强调,“我们常讲‘不用霹雳手段,不显菩萨心肠’。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好警示教育活动,做到敲响警钟,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及家属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

据了解,自2017年以来,雨湖区因酒驾醉驾受到党纪党务处分的党员、公职人员达28人之多,其中,被给予留党察看以上党纪重处分的或撤职以上政务重处分的多达21人,教训十分深刻。雨湖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阳涛强调,作为政治监督的专责机关,区纪委监委机关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民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问题,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针对近年来全区不少党员干部成为酒驾醉驾反面典型的问题,雨湖区纪委监委报经区委同意后,决定在全区开展“拒绝酒驾醉驾,从我做起”集中警示教育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

“看到身边发生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的还是熟人,深感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啊。”12月25日,在雨湖区市场监管局“拒绝酒驾醉驾,从我做起”大讨论会上,该局党委书记、局长曾湘卫发言时表示,“我们要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同时,还要主动提醒同行人员少喝酒、不醉酒,一起拒绝酒驾醉驾,关爱生命。”

像这样深有感触的还有很多,“现在想想,对于自己酒驾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对不起组织的培养”。12月3日,雨湖区先锋街道组织机关干部观看《酒驾之殇》警示教育片时,警示片中主人公的这句话,让现场党员干部深有感触,使其从思想上受到了洗礼,心灵上受到了触动。

两年前,雨湖区窑湾街道一位社区党员由于醉驾被开除党籍,雨湖区窑湾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周利平送达处分决定书时,他对周利平说,“我儿子这次参加‘招飞’考试,各方面测试都通过了,最后因为我的这个处分影响了他。这让我十分后悔。”在街道“拒绝酒驾醉驾,从我做起”集中警示教育宣讲现场,周利平给大家讲了这个让她印象极其深刻的故事,“酒驾醉驾贻害无穷,不仅害人害己,还可能连累家人。真心希望大家要引以为戒,酒后千万不要开车,做文明出行的示范者。”

经过开展“拒绝酒驾醉驾,从我做起”集中警示教育宣传活动后,大家对酒驾醉驾的危害和后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广大人民群众对此纷纷叫好。“这个宣传活动开展得及时,以后可以多组织几场。”12月4日,雨湖区纪委监委与广场街道纪工委在广场街道建设社区开展的“拒绝酒驾醉驾,从我做起”集中宣传活动现场,当纪检干部查处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向路人详细讲解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时,不少居民纷纷为之点赞。

警示教育活动中,还有人及时给自己当干部的子女写家书进行郑重提醒。

“昨天还是天之骄子,父母的骄傲,单位的栋梁,转瞬间成为了犯罪嫌疑人。酒驾醉驾,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出事以后,他本人悔恨不已,父母悲痛欲绝。一次酒驾,个人的政治前途就此断裂!”12月25日,一位远在安徽的父亲,看到身边一位同事的儿子因醉驾而辞去公职的消息后,马上给刚考上雨湖区事业单位、分配在楠竹山镇工作的儿子范文杰的一封家书,“希望你能好好工作,认真做事,少喝酒,不喝酒,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坚决不能出现‘手中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的情况发生!切记!”“手中一杯酒,亲人两行泪”,十分形象地反映了酒驾醉驾的危害。

下一步,雨湖区纪委监委还将结合元旦春节“双节”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与交警部门建立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开展“一案双查”,让拒绝酒驾醉驾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意识和行为习惯。(雨湖区纪委监委 王家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