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区纪委监委:“五个一”全力推进“拒绝酒驾醉驾,从我做起”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0-12-25

12月17日,中共雨湖区委常委会2020年第33次会议召开,区委书记白云峰主持会议,区委副书记、区长周艳希等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了雨湖区纪委《关于在全区开展“拒绝酒驾醉驾,从我做起”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会议强调,要认真组织实施好,做到敲响警钟,让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及家属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危害。要强化红线意识,杜绝侥幸心理,坚守法纪底线,算好政治账、家庭账、健康账,对自己负责。要确保警示效果,让人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道理,时刻绷紧法纪弦,不越违纪违法“雷池”半步。

据悉,雨湖区将围绕“五个一”开展“拒绝酒驾醉驾,从我做起”集中警示教育月活动。

组织一次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各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区直各部门、单位通过开展一次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大会,学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学习区纪委监委有关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进一步增强全区党员干部法纪意识。

开展一次廉政谈心谈话活动,落实“一岗双责”。区级领导负责与联点单位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与股室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逐级广泛深入开展“拒绝酒驾醉驾,从我做起”廉政谈心谈话活动。

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确保活动深入推进。区纪委监委结合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与交警部门建立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开展“一案双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地落实。

写好一封廉政家书,发挥家庭监督作用。积极探索家庭监督模式,写好一封“拒绝酒驾醉驾,从我做起”集中宣传活动致家属的信,引导家属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拒绝酒驾醉驾宣传活动,自觉做好酒驾醉驾的劝阻行动,在全区形成人人参与的“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交通安全氛围。

举办一场集中宣传,营造拒绝酒驾醉驾的良好氛围。区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各乡镇街道和区直各部门、单位开展“拒绝酒驾醉驾,从我做起”集中宣传活动,由雨湖交警大队提供酒驾醉驾相关典型案例的影视、图像等资料。同时,通过制作一批电子宣传海报,运用宣传板、电子显示屏、雨湖手机报、最爱大雨湖等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形成拒绝酒驾醉驾常态化宣传氛围。(雨湖区纪委监委 王家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