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像学校的教师、乡镇卫生院的医生、非党员村干部等人员实际意义上也在行使一部分公权力,这类人员容易出现监督盲区,给我们的工作开展造成不便。监察体制改革后,将六类人员纳入监察对象,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提升了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雨湖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缪志维说道。
2018年1月1日,雨湖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成立,机构、职能和人员全面融合,雨湖区监察体制改革迈出坚实步伐,翻开了崭新一页,有力推动了雨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监督范围的扩大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着新的挑战。针对新增监察对象中基层公职人员较多的实际,雨湖区纪委监委将监察职能向基层进一步延伸,向12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探索建立村级纪检员队伍,在基层建立监察监督“前哨”,将监督执纪问责的触角向村(社区)延伸,打通监察工作“最后一公里”。
“监察体制改革前,对非党员村干部的监督一直困扰着基层纪委。监察体制改革,从制度上扫除对非党员村干部监督不到位的这一盲区,填补农村基层干部问责的空白,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群众满意度、安全感不断提升。”鹤岭镇纪委书记、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曾洋是此次改革亲历者,对于改革后的变化,他深有感触。
“金侨村村民徐某某、吴某某符合条件通过审核,被纳入残疾人创业扶持并享受创业扶持资金8000元。鹤岭镇金侨村违规操作、挪用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严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其行为触犯法纪……”2022年,鹤岭镇纪委、派出监察办公室对相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金侨村分别向徐某某和吴某某退还资金。这是推进监察监督向基层延伸以来,乡镇监察办公室履行监察职责发挥成效的一个缩影。
“被聘为特约监察员,既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一项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在接过聘请证书的那一刻,雨湖区金庭学校校长刘和平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特约监察员制度是社会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三项监督的集中体现,区监委在2019年聘任第一批特约监察员,主动引入外部监督力量,并于今年完成第二批13名特约监察员考察工作,帮助监察机关更为精准有效行使监察权,彰显了区纪委监委开门反腐、主动接受监督的决心和信心。
“你单位存在低保对象、残疾对象及退役军人的死亡信息没有及时更新比对的情况,请对其进行说明。”雨湖区纪委监委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对区民政局进行“一卡通”专项监督检查时指出了问题。雨湖区纪委监委推出派驻监督全覆盖工作机制,4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全区55家区直部门、单位进行综合监督,实现了监督全覆盖,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雨湖区纪委监委坚持与时俱进,因势而变,积极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理念思路、方式方法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实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956条,立案3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0人,办理涉嫌职务犯罪23件,采取留置调查措施26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挽回经济损失7000余万元。开展各类全员业务培训16次,选派120人次参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大案要案查办与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工作,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有效提升。(雨湖区纪委监委宣传部 禹一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