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规吃喝问题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21-04-09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从严从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违规吃喝问题反弹回潮,现将近期我市查处的5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湘潭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陈震龙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的问题。2018年和2019年下半年,陈震龙多次接受基层单位宴请并使用高档烟酒,给予相关单位关照。陈震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0年10月,陈震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3月,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9年,并处罚金308万元。

2.原湘潭产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郑昭接受企业老板宴请的问题。2018年3月,郑昭在长沙市梦泽园某别墅接受湖南某公司法人代表沈某某宴请,后关照其承接工程业务。2019年4月,郑昭在香港参加港洽周活动期间,再次于香港家宴酒楼接受沈某某宴请。郑昭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0年11月,郑昭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湘潭九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湘潭九华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峰公款报销应由其个人支付费用的问题。2012年至2016年,刘峰担任九华经建投融资部部长及副总经理期间,利用生日、过节的机会宴请亲朋消费3.8万元,日常宴请朋友、同学消费10.9万元,均以融资开支的名义报销。刘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0年8月,刘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湘潭天易经开区建设管理局原副局长胡勇星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的问题。2017年底,胡勇星在易俗河镇某茶楼接受湘潭市某设计单位工作人员李某的宴请;2020年中秋节期间,胡勇星在湖南省某建筑公司接受该公司负责人曾某某的宴请。上述两次宴请过后,胡勇星均为对方承揽业务和支付款项提供了便利。胡勇星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1年3月,胡勇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湘乡市毛田镇人民政府执法大队原工作人员陈军套取财政资金违规公务接待的问题。2015年至2019年,陈军任湘乡市毛田镇林业站站长期间,套取财政资金,并将其中的14.25万元用于违规公务接待、违规使用烟酒等支出。陈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犯罪问题。2020年4月,陈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有的公款报销私人费用,有的套取财政资金违规接待,而且几乎每顿“饭局”都使用高档烟酒,这都是“四风”典型问题。上述问题大多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说明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心无敬畏、行无规矩、顶风违纪,必须要出重拳、下猛药、治顽疾。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管住吃喝之嘴,抵制“饭局”诱惑,真正使反“四风”化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杜绝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待等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担当履职,既要严查违规吃喝问题,又要以案明纪加强警示教育,同时也要强化日常监督,狠刹“吃喝风”,始终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为清廉湘潭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