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农业(蔬菜)科学研究所党委副书记、所长刘伟英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9-09-06

日前,经湘潭市委批准,湘潭市纪委监委对湘潭市农业(蔬菜)科学研究所党委副书记、所长刘伟英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伟英违反政治纪律,蓄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滥发津补贴,违规购买和处置公车,收受红包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无视县处级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工作纪律,干扰市委巡察,不如实向上级报告下属企业改制情况;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款私存;虚开发票,私设“小金库”。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设备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刘伟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党性意识极其淡薄,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道德败坏,以权谋私,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刘伟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