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贫困户为何领到扶贫慰问物资?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9-06-22

扶贫物资本用于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可在高新区双马街道,却出现了非建档立卡贫困户领到扶贫慰问物资的咄咄怪事,这是怎么回事?

2018年11月,市委巡察组在对高新区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时,发现双马街道的扶贫慰问物资账实不符。当年1月,该街道共购买了265份慰问物资,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春节前慰问。可财务账目显示,还有72份的慰问物资不见去向。

剩下的物资去哪儿了?会不会是有人冒领了?面对巡察组的询问,双马街道经济发展办(扶贫办)主任许申武斩钉截铁地说:“没有,绝对没有冒领,每一份物资都发出去了。”

“既然都足额发到位了,那请你们把详细清单给我们看一下。”巡察组要求。

一天后,许申武将一份物资领取清单交了上来。巡察组一看,哭笑不得,清单总量倒是对得上,明细却不一样。扶贫慰问物资发放的是米、油生活物资,可这份清单上记录的是某纪念品的发放情况,“这不是糊弄嘛!”

许申武也傻了眼。他说这是工作人员李某临时整理的清单,他匆匆扫了一眼,觉得总数没错,就没有细看。

李某为什么要虚造发放清册?莫非其中另有隐情?面对巡察组的质疑,李某道出实情。

原来,当时发放慰问物资时,有部分贫困户觉得自家生活条件越来越好,主动表示不要慰问物资。许申武等人就擅自做主,将未领取的72份慰问物资发给了部分困难党员和群众,这才出现了账实不符。当巡察组要求提供发放清册时,李某一时无法一一核实,情急之下,就将此前街道走访贫困户时发放的纪念品清册修改了一下,想以此蒙混过关。

巡察还发现,双马街道在建档立卡贫困户慰问工作中,没有制定工作方案,没有明确慰问物资的发放方式,没有及时做好物资出入库登记,也没有对发放清册进行清查。街道财政所所长冯娟、工作人员罗某未经审核把关就入账报销慰问经费,致使双马街道法华村在未上交慰问金发放清册的情况下,入账报销了71户14200元的慰问经费。

最终,许申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街道党工委书记邓梁,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虹,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肖建芳,财政所所长冯娟因工作失职失责被诫勉谈话;临聘人员李某、罗某被辞退。

“原来我们认为只要没有私心,把工作做好就行了,该案让我们意识到,不仅要没有私心,更要注重工作程序的规范。”双马街道负责人表示,街道以此为契机,从机构设置、制度规范上加强整改,免去许申武扶贫办主任职务,由街道分管扶贫工作的副主任兼任,新增两名年轻的扶贫专干,集中精力抓好扶贫工作。同时将原隶属于经济发展办的财政所分离出来,革除经济发展办大部门的弊端,从制度上堵塞漏洞,规避风险。(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谢雨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