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湘潭市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8-04-11

 

日前,湘潭市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1、湘潭县财政局原工作人员、省定贫困村花石镇原东晓村驻村工作队员张德立“雁过拔毛”式腐败等严重违纪问题。

2015年6月至2018年1月,张德立在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员期间,违反政治纪律,在精准扶贫工作中,为完成脱贫任务,安排他人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弄虚作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龙潭村用于本村建设的四盏太阳能路灯占为己有,共计价值13100元;虚列干旱塘水毁修复项目工程设计费及工程管理费17700元占为己有;将应予发放的2015年至2017年部分危房改造补助、助学补助共计59800元占为己有。2018年3月,张德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湘潭县乌石镇天龙村(龙塘村、天明村合并)党总支副书记邱志安、卫计专干兼报账员张菊元、党总支委员陈灿君违规私分村集体资金的问题。

2014年换届选举前夕,邱志安、陈灿君、张菊元三人将在实施化粪池、沼气池建设时收取的自筹资金等资金予以私分,三人各分得6700元。2018年2月,邱志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灿君、张菊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湘乡市棋梓镇梅花村支部原书记罗志远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

罗志远在担任梅花村支部书记期间,2009年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违规为自己的儿媳和孙子办理城镇低保;2014年将本应付给村民童某某家的危房改造资金分给其他村民,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5年授意他人虚报资料套取国家危房改造款。2017年12月,罗志远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湘乡市棋梓镇普安村支部原书记肖健仁虚报冒领、履责不力问题。

肖健仁在担任普安村支部书记期间,该村虚报资料骗取国家移民专项补贴资金用于村集体开支,肖健仁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肖健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5、湘乡市翻江镇杨岗村支部原书记黄春辉虚报冒领问题。

黄春辉在担任杨岗村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工作纪律,于2017年1月以丈夫唐某某的名义编造假项目资料套取翻江镇移民站拨付的移民专项资金。2017年12月,黄春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通报指出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要从以上5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

各级党委政府、纪委监委和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深入开展“四责四诺”,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多项工作。要聚焦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