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六项制度强化案件办理协作配合

来源: 湘潭廉政网 发布时间: 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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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现场

 

为提高基层执纪执法水平,近日,韶山市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韶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崔旺出席了会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将领导小组正式更名为“韶山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调整了协调小组成员。会议从韶山实际出发,积极在制度创新上进行探讨,研究通过了《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制度》,该工作制度包括案件通报移送、联合办案、协作配合、涉案款物、信息交流、问责追究等六项制度。该制度为韶山市纪委监察、法院、检察、公安、审计、财政、组织、人社等部门在办理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如何加强协作配合提供了遵循,率先实现基层反腐败协调小组各部门优质、高效、协同办案。(韶山市纪委 赵爱林)